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丽水市农田整治与修复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5-19899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18:0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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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73 号)、《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丽财建〔2021〕238号)、《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丽财建〔2022〕66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 2022 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3〕171号 )等文件精神,我县开展农田整治与修复项目,资金用于地表物清理、农田整治与修复、土地翻耕及生态种养等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对相关乡镇街道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计划详见附件),总投资、绩效目标不降低,以确保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合理合规。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遵循调整资金分配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积极打造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样板。

附件:各乡镇(街道)中央资金调整分配方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央资金调整分配方案

乡镇街道

原建设分配计划

调整分配计划

面积(亩)

金额(万元)

面积(亩)

金额(万元)

大东坝镇

240

72

240

72

枫坪乡

860

258.5

860

258.5

四都乡

80

24

63

18.9

望松街道

37

11.1

37

11.1

象溪镇

50

15

50

15

玉岩镇

748

224.4

765

229.5

合  计

2015

605

2015

605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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