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浙农机发〔2025〕1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9号)的要求,现对享受松阳县2025年第一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户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6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直接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8811562。
附件:松阳县2025年第一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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