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80.95万元。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3980.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2.37万元,增长16.4%,主要是新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7.08万元,占99.4%;其他收入15.86万元,占0.4%;上年结转结余8万元,占0.2%。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3980.9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2.37万元,增长16.4%,主要是新增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国防支出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2.04万元,占12.4%;日常公用支出51.44万元,占1.3%;项目支出3437.47万元,占86.3%;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5.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65.08万元;支出包括:包括国防支出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3。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5.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66.28万元,增长16.7%,主要是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防支出230万元,占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7.39万元,占89.5%;卫生健康支出144.67万元,占3.6%;住房保障支出43.03,占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230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新兵入伍奖励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435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279万元,主要用于荣军优抚医院建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5万元,主要用于清明930烈士纪念日祭扫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8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优抚对象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8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政府安排工作转业士官待安置期生活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41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退休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9.7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培训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16.65万元,主要用于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23万元,主要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等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13.9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交通运行费、人员津贴补贴、工会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61.65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两节开展驻军慰问、现役军人立功奖、省级双拥模范县复评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7.6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办公设备购置费、退役军人系统工作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各类退役军人工作业务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3.6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标准缴纳的行政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111万元,主要用于1-6级残疾军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浙丽保缴费、住院医疗补助、门诊费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0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标准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5.0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49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51.4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55.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55.8%。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退役军人部门及县外兄弟县市的退役军人部门等业务指导及调研学习工作来往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荣军优抚医院建设项目等工作增加从而上级部门指导调研工作增加接待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1万元,增长2.4%,主要是人员增加运转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3437.4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以及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光荣院(项):反映光荣院运行及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