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县直属各企业: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松政发〔2024〕51号)要求,2024年度松阳县知识产权创造、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补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
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应提供以下的材料:
(一)松阳县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三)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五)品牌战略建设、标准化战略建设、认证与合格评定的项目以及被行业主管部门评定(认定)的项目,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六)其它按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请各乡镇(街道)、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时通知区域所属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单位于2025年5月23日前,在浙里办丽即兑系统(www.zjzwfw.gov.cn)进行线上申报,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潘雍、游可卿,联系电话:0578-8806762。
附件:附件1 松阳县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请表.doc
2.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推进知识产权创造、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pdf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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