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初审及评估,以下单位符合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在此期间,有不同意见的,请直接反馈意见至松阳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刘盛南;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97号;联系电话:0578--8091092。
序号
定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1
松阳小满口腔诊所
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25号
张增伟
松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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