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是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为松阳县人民政府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一) 主要职能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能是:
1.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编制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年度预决算报告。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07.7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0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9万元,增长10.9%,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349397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4.4万元,占98.9%;其他收入3.38万元,占1.1%。
(三)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07.7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9万元,增长10.9%,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3493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8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0.75万元,占78.2%;日常公用支出23.65万元,占7.7%;项目支出43.38万元,占14.1%。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4.4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4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4.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33万元,增长11.07%,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65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7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9.38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8万元,占7.6%;卫生健康(类)支出14.77万元,占4.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45万元,占87.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5.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7.7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4.7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5.6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事务250.7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4.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2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因公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本级等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9万元,增长10.20%,主要是福利费、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松阳分中心本级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3.3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