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松阳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松阳县红十字会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松阳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
2. 普及应急救护和常见疾病预防知识,开展初级现场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3.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和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4.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开展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工作,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
5.吸收会员、招募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
6. 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7.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的交流和合作。
(二)松阳县红十字会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红十字会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本预算属红会本级预算。
二、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40.41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140.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81%,主要是项目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41万元,占100%;
(三)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140.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81%,主要是项目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0.78万元,占71.78%;日常公用支出10.13万元,占7.21%;项目支出29.5万元,占21.01%。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4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0.4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0.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81%,主要是项目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38万元,占90%;卫生健康(类)支出6.87万元,占4.89%;住房保障(类)支出7.16万元,占5.1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71.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44.5万元 ,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87万元 ,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6万元 ,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9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0.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10.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红十字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20%,具体如下:公务接待费增加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20%,主要用于接待人员考察等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市县各级红十字会考察调研增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下降5.81%,主要是项目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阳县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松阳县红十字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9.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