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文化自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政府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26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丽水市文史研究馆工作的意见》(丽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松阳县文史研究馆。现就加强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的根脉和引领发展的精神力量。松阳县文史研究馆作为学术性、统战性、代表性的机构,在新时代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松阳是丽水最早的建制县,是古今相承的“丽水之始、处州之根”,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脉厚重。健全完善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激发文化创作活力,加强党委政府与知识界、文化界等各界人士联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更好为松阳改革发展和文化建设服务。
松阳县文史研究馆直属松阳县人民政府,由松阳县政协负责管理,依托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室(视情设文史研究中心)具体负责松阳县文史研究馆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日常工作。
二、明确松阳县文史研究馆的主要职责
松阳县文史研究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化建设为主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文化建设主导作用,在存史资政、以文化人、统战联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文史研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馆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文史资料挖掘整理和研究、文史创作、文史展览、文史讲座、文化服务、文化公益活动;组织馆员围绕文化建设的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建言资政;组织馆员开展馆务活动、艺术交流、对外交往,为提高松阳知名度和美誉度发挥作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文史研究项目。
三、加强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馆员队伍建设
(一)馆员聘任条件
松阳县文史研究馆设馆长一名,副馆长、馆员若干名,由县长聘任或任命,根据需求分期聘任,一般聘期为五年。馆员主要从本行政区域内选聘,也可以从在外的知名松阳籍人士中选聘。馆员选聘突出学术性、统战性、代表性,应是德才名望兼备的文化名贤,以文史界、文艺界、社科界的知名人士为主,充分考虑党派、专业、年龄等因素,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在文史研究等领域有较高造诣和成就,学术水平为社会公认并声望较高,从事专业工作的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
4.原则上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
5.熟悉了解本地历史人文和现实情况,有证明研究方向与成果的专著或文章;
6.馆员年龄原则上55-75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二)馆员聘任程序
1.首批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馆员依程序推荐产生建议名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后,由县政协办公室报请县政府审定。
2.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馆员的增补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及有关单位向松阳县文史研究馆推荐,也可由已任馆员推荐或本人自荐。
3.松阳县文史研究馆根据馆员选聘条件,提出拟增补馆员建议人选。
4.拟增补馆员建议人选经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馆长会议研究和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协办公室报请县政府研究审定。
5.县长签发、颁发聘书。
(三)馆员履职要求
馆长、副馆长、馆员不转工作岗位、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馆员是文史研究馆的主体,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各展所长,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四)馆员退出机制
馆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政协主席会议通过后,报请县政府予以解聘。具体情形为:
1.馆员申请辞聘的;
2.无故不履行职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
3.从事与馆员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职的;
5.馆员年龄超过80周岁的;
6.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五)其他情形
根据工作需要,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可设荣誉馆长、荣誉馆员、文史研究员。荣誉馆长、荣誉馆员可从省、市文史研究馆馆员、研究员,本地德高望重的或松阳籍在外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史专家学者中聘请;文史研究员可从文史专员、文史研究者以及文史爱好者中聘请,协助开展文史研究、调研资政等工作。荣誉馆长、馆员及文史研究员聘任管理另行规定。
四、加强对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积极支持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支持馆员(文史研究员)开展研究、创作等履职活动,及时向馆员通报有关情况,虚心听取馆员(文史研究员)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馆员(文史研究员)对政府工作的民主监督。有关部门要为松阳县文史研究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邀请馆员(文史研究员)列席县“两会”等重要会议,按照相关规定为松阳县文史研究馆日常办公、开展研究活动等提供经费保障。松阳县文史研究馆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探索建设现代文明,坚持开门办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领域,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馆址
松阳县文史研究馆的馆址:明善书院(浙江省松阳县西屏街道潘后街头弄15号)。
附件: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首任馆长、副馆长、馆员、荣誉
馆员及文史研究员名单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松阳县文史研究馆首任馆长、副馆长、馆员、荣誉馆员及文史研究员名单
馆 长:叶伟兰 县政协副主席
副馆长:蓝才旺 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张松龙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社科联主席
吴海燕 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金花 县档案馆馆长
陈 鹏 县文联主席
洪关旺 丽水市文史研究馆文史研究员、原松阳县党
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任
董金福 县政协明善讲师团团长
馆 员(1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先法 刘关洲 李潮胜 吴永明 徐永健 徐定火
程建中 楼国强 阙龙兴 潘益飞
荣誉馆员(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卢朝升 刘克勤 杨建伟 徐进科 鲁晓敏
文史研究员(14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永球 叶子卿 叶战修 纪江明 李宗训 宋子军
陈根强 陈海聪 孟 浩 黄春爱 谢雪钧 雷银才
阙献荣 潘银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