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47252039_7/2025-19786     发布机构:县文广旅体局     来源:松阳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15:48:02

文号: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和负责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全县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指导、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艺术、文博、广电、旅游和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6.指导和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域旅游。指导和负责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和负责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7.拟订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负责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全县生态休闲养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指导和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项目的实施。

9.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重大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2.指导和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3.负责编制度假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拟订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度假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14.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组织指导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监管,管理健身气功。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仅包含本级预算。

二、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3413.26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收入预算13413.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82.9万元,增长42.23%,主要是增加县本级瓦窑文旅综合体项目景观设施奖励资金2900万、中央文物保护资金及县级文物安全专项660万、省级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5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86.24万元(上年结转93.02万元),占58.8%;政府性基金收入5435.89万元(上年结转152.00万元),占40.5%;其他收入91.13万元,占0.7%。
  (三)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支出预算13413.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982.9万元,增长长42.23%,主要是增加瓦窑文旅综合体项目景观设施奖励资金2900万、文保资金660万、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5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0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85万元、农林水支出4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42万元、其他支出5248.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23.63万元,占14.3%;日常公用支出192.79万元,占1.4%;项目支出11296.84万元,占84.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22.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886.24万元、政府性基金5435.8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08.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85万元、农林水支出42.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42万元、其他支出5248.89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86.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868.5万元,增长96.28%,主要是增加县本级瓦窑文旅综合体项目景观设施奖励资金2900万、中央文物保护资金及县级文物安全专项660万、省级公共文化服务资金2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421.95万元,占9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0万元,占2.1%;卫生健康支出106.85万元,占1.4%;农林水支出42.42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147.42万元,占1.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552.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增人增资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4.8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非遗馆的正常运行、县级非遗项目的开展;非遗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非遗协会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省级田园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对非遗项目及国家传承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保护,开展传统节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宣传展示活动。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8万元,主要用于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外出办案,举办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598.25万元,主要用于松阳高腔传承发展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政府会议中心运转、原电影公司退休人员代管、非遗协会、旅游协会、编外聘用人员经费、局本级及下属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日常工作经费(如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887万元,主要用于相关省保单位的消防项目、文物巡查、文物保护单位智慧消防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全县国有、集体不可移动文物保险、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及补助、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电气线路改造项目、业余文保员工资、四有档案编制等。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88万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编制外劳务派遣人员(保安)经费,保障博物馆免费开放,举办临展和流动展,开展社教活动。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气排球馆和篮球馆等公共体育场馆的免费开放,公益赛事及培训开展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用户有线电视免费收视等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3033.8万元,主要用于环浙(丽)步道建设补助、县气排球馆空调采购、瓦窑文旅综合体项目景观设施奖励、举办重点大型体育赛事以及体育贡献奖、少体校运行、组队参加省、市青少年锦标赛及其他赛事,市队县办项目(皮划艇俱乐部)、体育场馆提升及免费开放和的老年人体育工作等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8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6.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42.4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民宿建设。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47.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16.4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923.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19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435.8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85万元,增长1.2%,主要是增加松阳县全民健身全面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4578.41万元、体育经费268万,减少松阳县文物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资金3384.5万元、松阳县黄家大院基础设施提升工程资金600万元,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802.9万(年中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7.00万元,占3.4%;其他支出5248.89万元,占96.6%。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187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公共服务提升、旅游宣传推广、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业产品创新等。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697.89万元,主要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松阳县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2024年“幸福松阳·旅居消费”住宿消费奖励活动。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551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地建设、学校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举办重点大型体育赛事以及少体校运行、组队参加省、市青少年锦标赛及其他赛事,市队县办项目(皮划艇俱乐部)、体育场馆提升及免费开放。

(八)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 6.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单位。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万元,下降6.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指导,省内外各地市兄弟单位交流、项目、赛事、文旅活动以及执法交叉检查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需购置公务用车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用车购置指标下达给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1296.8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2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旅游发展基金支出(款)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项):指用于补助地方旅游开发项目的经费支出(通过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直接拨付)。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