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00266478_3/2025-19785     发布机构: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5-04-21 15: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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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减灾防汛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本级决算。

二、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054.06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054.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00.75万元,下降40.5%,主要是部门二次分配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0.93万元,占84.3%;其他收入11.08万元,占0.5%;上年结转结余312.05万元,占15.2%。
  (三)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054.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00.75万元,下降40.5%,主要是部门二次分配项目资金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24万元、农林水支出134.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9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其他支出7.9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73.64万元,占32.8%;日常公用支出77.80万元,占3.8%;项目支出1302.62万元,占63.4%;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42.9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6.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6.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0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1.85万元、农林水支出132.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9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其他支出7.98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8.63万元,下降16.9%,部门二次项目分配资金减少及行政经费压缩。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30万元,占3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80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0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43.45万元,占2.3%;节能环保支出25.06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63.55万元,占3.3%;农林水支出132.87万元,占6.9%;交通运输支出899.58万元,占46.9%;住房保障支出57.79万元,占3.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7.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6.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群团妇事务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0.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和旅游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相关人员工资。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0.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4万元,主要用于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0.35万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11.23万元,主要用于治理空气污染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13.8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63.5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1.8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69.55万元,主要用于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8.3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3.2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898.98万元,主要乡村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其他邮政业支出(项)0.60万元,主要乡村网格员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7.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1.4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673.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常公用支出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6.2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969.55万元,下降88.5%,主要是部门二次分配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8.3万元,占93.7%;其他(类)支出7.98万元,占6.3%。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637国道征迁工作。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造。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0.4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造。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支出。

(八)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6%。主要接待上级来客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对每一分钱的支出要精打细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6万元,增长5.1%,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1302.6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可建设的补助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公路新建和改扩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公路客货运站(场)以及公路相关设备设施建设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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