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是松阳县人民政府的下属机关,受松阳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辖区7个行政村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松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254.73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254.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6.98万元,下降13%,主要是年中二次分配的预算项目增多,导致执行数增多。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8.56万元(上年结转79.03万元),占44.7%;政府性基金收入1136.14万元(上年结转1136.14万元),占50.4%;其他收入110.03万元,占4.9%。
(三)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254.7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6.98万元,下降13%,主要是年中二次分配的预算项目增多,导致执行数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6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9.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9.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9万元、其他支出449.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44.41万元,占33.0%;日常公用支出85.87万元,占3.8%;项目支出1424.44万元,占63.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44.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8.5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36.1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4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9.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5.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6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9万元、其他支出449.35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8.5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0.44万元,下降51.3%,主要是年中二次分配的预算项目增多,导致执行数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40万元,占6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4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47.71万元,占4.7%;节能环保支出40.47万元,占4.0%;城乡社区支出12.37万元,占1.2%;农林水支出55.04万元,占5.5%;交通运输支出0.60万元,占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万元,占0.0%;住房保障支出62.89万元,占6.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0.8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提高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29.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9.74万元,主要用于驾驶员和社区人员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相关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及村级组织相关工作。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款)就业管理事物(项)1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7.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安置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6万元,主要用于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及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0.4万元,于主要用于现役军人家属慰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33.4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防治秸秆焚烧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7.0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12.37万元,主要用于斋坛小区等建设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0.02万元,主要用于农民收入补贴等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组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7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林补助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4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通服务与特殊服务(项)0.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邮政网络服务农村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0.3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30.2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4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8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36.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1.66万元,增长203.4%,主要是斋坛小区等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636.79万元,占56.0%;农林水支出50.00万元,占4.4%;其他支出449.35万元,占39.6%。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5.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15.4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环境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615.5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5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440.3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9万元,主要用于相应农村健身场所设施建设。
(八)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14.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联系工作及项目建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8万元,下降2.3%,主要是人员减少、办公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松阳县斋坛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424.44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指反映各级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指反映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纪检监察工作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指反映用于团委、妇联相关工作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用于退役军人安置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指反映用于稳定农民收入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反映用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方面的支出。
36.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指反映邮政普遍服务与政策性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万元:指反映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4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