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开展了进一步征集,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调整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调整后的《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事项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项目 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 节点 | ||||
关于调整松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
县发改局 |
县建投集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号)。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5.04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合法性 审查 | 2025.05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