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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次集中兑现人才新政相关政策奖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1 15:10:15 来源: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

经县人才办统一安排,决定开展松阳县经济商务局2025年第一次集中兑现人才新政相关政策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集中申报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一)企业新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补助

1.政策条款:

松委人〔2022〕4号第2条加大国内外智力引进力度。对企业新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奖励对象: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政策兑现标准的人才和企业,未享受相关政策的,亦可申报),县内企业聘用E类及以上人才在本企业担任全职工作、并首次在松阳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办理程序

(1)申报。企业备齐相关资料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2)审核。工业企业提交乡镇(街道)或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经济商务局审核;其他企业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经济商务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收齐所有企业申报材料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兑现。

4.申报材料:

(1)企业新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补助申报表;

(2)E类及以上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双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人才证明材料;

(3)人才工资发放表(加盖企业公章);

(4)人才与企业职工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5)人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加盖企业公章);

(7)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5.咨询电话

(1)经济商务局:工业(0578-8802891)

电商(0578-8801075)

商超(0578-8801073)

(2)农业农村局:0578-8808897

(3)建设局:0578-8809079

(4)文广旅体局:0578-8807510

(5)交通局:0578-8062374

(6)科技局:0578-8802772

(7)卫健局:0578-8063642

(8)国资办:0578-8811965

(二)“星期天工程师”补助

1.政策条款:

松委人〔2022〕4号第2条加大国内外智力引进力度。对企业新引进的“星期天工程师”,按实际支出5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奖励对象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政策兑现标准的人才和企业,未享受相关政策的,亦可申报),企业聘用当前未在松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E类及以上人才、利用休息日来松阳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年。

3.办理程序

(1)申报。企业备齐相关资料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2)审核。工业企业提交乡镇(街道)或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经济商务局审核;其他企业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经济商务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收齐所有企业申报材料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兑现。

4.申报材料

(1)松阳县“星期天工程师”补助申请表;

(2)E类及以上人才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双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人才证明材料;

(3)企业费用支出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4)人才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5)人才在企业工作时长证明(车票、打卡记录等);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加盖企业公章);

(7)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8)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5.咨询电话

县经济商务局:0578-8802891

(三)企业人才在职学历提升奖励

1.政策条款

松委人〔2022〕4号第7条实施“筑梦松阳”企业人才培育工程。鼓励企业自行组织主导产业人才在职学历提升,取得博士学位的,奖励人才10万元、企业2万元;取得硕士学位的,奖励人才3万元、企业0.5万元。

2.奖励对象

自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政策兑现标准的人才和企业,未享受相关政策的,亦可申报),我县主导产业相关企业在职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必须在企业工作满2年,并在松阳企业全职工作、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办理程序:

(1)申报。企业备齐相关资料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2)审核。工业企业提交乡镇(街道)或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经济商务局审核;其他企业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县经济商务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收齐所有企业申报材料后,报县人才办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将人才和企业的奖励一并拨付至企业基本账户,再由企业发放给人才个人。

4.申报材料

(1)企业人才在职学历提升奖励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复印件,新取得的学位证书复印件;

(3)人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发放清单(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加盖企业公章);

(5)个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6)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5.咨询电话

县经济商务局:0578-8802891

其他说明:申报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

附件:松阳县经济商务局人才政策申报附件(1).zip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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