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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松阳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5-03-31 16:35:55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现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并予以公告。之前公告文件与本次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司法局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附件 松阳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wps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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