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过局班子研究讨论,编制了《松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松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松阳县2025年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提质升级行动方案 |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 县委组织部、县委社工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提质升级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 | 4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5月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5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5月 |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