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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5-03-26 16:21:21 来源:松阳县司法局 作者: 点击数:

各局、科、室、处、所、中心: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组集体讨论通过,现将《2025年度松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事项承办科室要严格履行《2025年度松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所确定的各项程序,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2025年度松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松阳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松阳县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科室

会同科室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29号修缮项目

西屏司法所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1.浙江省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改革的意见》(浙司〔2020〕41号)

2.丽水市《司法所建设分类分级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公众参与

3月

专家论证

/

风险评估

/

合法性审查

4月

集体讨论决定

4月

注:1.公众参与方式还包括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2.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根据决策事项需要履行,非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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