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称,在水南街道某小区内,存在居民违规饲养多只犬只,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情况。收悉后,该局水南中队执法队员立即前往调查。
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执法队员对涉案当事人住所进行现场勘查,经查,当事人潘某确实存在违规饲养多只犬只的现象,现场发现成年犬只5只,幼犬7只。针对现场勘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违规养犬的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向其详细解读《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个人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且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并告知其小区违规养犬只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所需承担的后果。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向其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前往相应地点办理养犬登记,并及时将超出饲养规定数量的犬只进行转移。
目前,当事人已于规定日期内完成犬只转移整改工作。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此次投诉举报事件为契机,联合各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通过小区宣传栏、小区微信群等平台,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提升居民的养犬意识和法律意识,全力为群众营造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