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60000片装甲门木鉓面板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松阳县古市镇工业区5号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总投资1136万元,位于松阳县古市镇工业区5号地块,占地面积5604.3m2,项目主要采用木饰面板生产流水线技术,购置精密裁板锯、四面刨、精密推台锯、UV滚涂线和UV真空喷涂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0片装甲门木饰面板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松阳县古市镇工业区5号地块,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项目厂区 最近距离(m) | |
X | Y | |||||||
水环境要素 | 松阴溪 | -670 | 0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 | 670 |
十三都源 | -1220 | 480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北 | 1336 | |
声环境要素 | 徐学 | -115 | 0 | 2类 | 约为45人 | 2类 | 西 | 120 |
空气环境要素 | 徐学 | -115 | 0 | 居民点 | 约为45人 | 二类 | 西 | 120 |
黄岗坑 | -70 | 95 | 居民点 | 约为150人 | 二类 | 西北 | 115 | |
下连畈 | 172 | -305 | 居民点 | 约为180人 | 二类 | 东北 | 365 | |
红地 | -16 | -207 | 居民点 | 约为210人 | 二类 | 西北 | 448 | |
古市镇城区 | -240 | 150 | 居民点 | 约为5920人 | 二类 | 西北 | 300 | |
东角垄 | 36 | 525 | 居民点 | 约为450人 | 二类 | 东北 | 1516 | |
山头下 | -725 | 596 | 居民点 | 约为30人 | 二类 | 西北 | 1904 | |
拳头山 | -485 | 532 | 居民点 | 约为45人 | 二类 | 西北 | 1696 | |
大湖溪 | 1196 | 494 | 居民点 | 约为130人 | 二类 | 东北 | 2155 | |
白角外 | 985 | 58 | 居民点 | 约为300人 | 二类 | 东北 | 1526 | |
潘家 | 360 | -41 | 居民点 | 约为45人 | 二类 | 东北 | 842 | |
塘头 | 369 | -174 | 居民点 | 约为62人 | 二类 | 东北 | 671 | |
东坑 | 1200 | -96 | 居民点 | 约为15人 | 二类 | 东北 | 1474 | |
圳头 | 991 | -227 | 居民点 | 约为200人 | 二类 | 东北 | 1320 | |
湖溪 | 1463 | -3 | 居民点 | 187户484人 | 二类 | 东北 | 1962 | |
刘边 | 1490 | -114 | 居民点 | 约为45人 | 二类 | 东北 | 1955 | |
孙家 | 494 | -352 | 居民点 | 约为74人 | 二类 | 东北 | 612 | |
堪背 | 481 | -606 | 居民点 | 约为150人 | 二类 | 东南 | 520 | |
五木 | 363 | -877 | 居民点 | 约760人 | 二类 | 东南 | 563 | |
岗下 | 749 | -1378 | 居民点 | 约610人 | 二类 | 东南 | 1428 | |
下黄圩 | 698 | -1896 | 居民点 | 159户412人 | 二类 | 西南 | 2081 | |
黄圩 | 0 | -735 | 居民点 | 360户985人 | 二类 | 南 | 735 | |
筏铺 | -679 | -718 | 居民点 | 272户786人 | 二类 | 西南 | 897 | |
潘连 | -1066 | -200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西北 | 1438 | |
兴村 | -1509 | -1212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西南 | 2122 | |
上横圳 | -1185 | -922 | 居民点 | 约140人 | 二类 | 西南 | 1584 | |
包村 | -1306 | -1556 | 居民点 | 约150人 | 二类 | 西南 | 2217 | |
下横圳 | -1180 | -920 | 居民点 | 约70人 | 二类 | 西南 | 1193 | |
下马坑 | -580 | -1110 | 居民点 | 约100人 | 二类 | 西南 | 1063 | |
高岸 | -615 | -1506 | 居民点 | 约60人 | 二类 | 西南 | 1546 | |
高岸坛 | -360 | -1521 | 居民点 | 约30人 | 二类 | 西南 | 1426 | |
新屋 | -327 | -937 | 居民点 | 约35人 | 二类 | 西南 | 667 | |
红梨寮 | -397 | -654 | 居民点 | 约30人 | 二类 | 西南 | 511 | |
高里 | -431 | -1918 | 居民点 | 约57人 | 二类 | 西南 | 1992 | |
上溪滩 | -37 | -1947 | 居民点 | 约120人 | 二类 | 西南 | 1936 | |
陈村儿 | 278 | -2231 | 居民点 | 约180人 | 二类 | 东南 | 2314 | |
林家 | 1566 | -1365 | 居民点 | 约20人 | 二类 | 东南 | 2264 | |
大路上 | 1774 | -993 | 居民点 | 约60人 | 二类 | 东南 | 2200 | |
泉塘口 | -1022 | -1353 | 居民点 | 约30人 | 二类 | 西南 | 1695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车间清洗废水Wc1、漆雾处理废水Wc2、生活污水Wc3和初期雨水Wc4等四部分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综合废水经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处理后排入松阴溪。
项目产生的不同废水均需要经收集后通过明管套明沟方式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水管网敷设采取“明管+管廊”设置,明管铺设于管廊之内,选用管材应充分考虑能承受一定的土方压力,在施工中管材外表面以及法兰螺栓等必须采用沥青涂料等作防腐处理,防渗防腐材料采用环氧沥青煤二布五涂,该种材料具有高承载、耐腐蚀、物理性能优越、快速硬化、成型性简捷等特点。管沟内各废水收集管利用支架架空的铺设方式。因此,企业运营过程中,要确保将车间地面冲洗水全部接入废水处理站,同时为及时发现废水管道的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议在每个管段检查口处设置溢流检测井。在确保废水收集管道不发生破损的情况下,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类别。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产污节点主要有胶合废气Gc1、打磨粉尘Gc2和喷漆废气Gc3。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最大占标率为:14.37% (喷漆废气排放的乙酸丁酯),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69m(喷漆废气排放的乙酸丁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在项目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作,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后,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中的特征污染因子的小时预测浓度、日均预测浓度和年均预测浓度的最大浓度均达标,表明项目在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标准情况和预测结果,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因此,企业需要合理安排设备,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使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措施实施后可降低4~6dB。
②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措施实施后可降低2~4dB。
③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措施实施后可降低10~15dB。
落实本评价提出的上述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噪声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边角料、除尘灰、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边角料可出售给原料厂家回收,除尘灰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经企业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废乳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和废胶水桶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名称 | 污染源编号 | 污染源名称 | 产生节点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主要内容 | 预期治理效果 及验收标准 |
废水处理系统 | Wp1 | 车间清洗废水 | W1 | COD、SS | (1)车间清洗废水经车间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2)向水池中加入漆雾凝聚剂有效去除漆渣,水池循环水定期更换,更换下来的漆雾处理废水经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纳管排放; (3)污水处理设施区域设置一座50m3的事故应急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连接污水处理站的输送管道。 |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 |
Wp2 | 漆雾处理废水 | W2 | COD、SS | |||
Wp3 | 生活污水 | W3 | COD、SS、NH3-N、BOD5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 ||
Wp4 | 初期雨水 | W4 | COD | (1)厂区低洼处需建一个1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纳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园区管网。 | ||
其他综合要求 | (1)各污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厂区范围内污水管要以“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的方式设置,确保各类废水的有效、完全收集和处理,防止渗漏对周围水体和土壤环境污染。 (2)厂区内应在雨水管外排口设置闸门和切换装置,并设管道与事故池相通。这样生产区或仓库内的原料如有泄漏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封闭外排闸门,并切换到连通事故应急池,确保泄漏物料、冲洗水可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可回收再利用或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防止污染附近水体。 (3)企业需要建设标准化排污口,安装有三角堰流量计。全厂只能设一个雨水排放口及一个污水排放口,并应设立标志牌。 | |||||
废气处理系统 | 点源Gp1 | 1#排气筒 | 打磨粉尘Gc2收集部分 | 粉尘 | (1)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
喷漆废气Gc3收集部分 | 二甲苯、乙酸丁酯、环己酮、非甲烷总烃 | (1)修色、喷漆、UV生产线环节废气经喷漆房负压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 | ||||
面源GNp1 | 1#厂房 | 胶合废气Gc1 | 非甲烷总烃 | (1)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 |
打磨粉尘Gc2未收集部分 | 粉尘 | (1)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
喷漆废气Gc3未收集部分 | 二甲苯、乙酸丁酯、环己酮、非甲烷总烃 | (1)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
其他综合性措施 | (1)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密封台账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积极创建“无泄漏”工厂。 (2)投料采用机械或自动计量方法,减少或不用液体计量罐的使用,容器间物料的输送采用便携式泵或固定泵输送。 (3)项目的VOCs处理措施需符合《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的相关要求。 (4)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 | 达到防护距离的要求,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 | ||||
噪声处理系统 | N | 生产厂房 | N | 生产设备 | ①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选择低噪声设备。③对噪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④建筑物隔声。⑤注意设备的维护。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
固废 | Sp1 | 危险固废 | S2、S3、S4、S5、S7 | 废乳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等 | 危废转移处置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 |
Sp2 | 一般固废 | S1 | 边角料 | 外卖综合利用 |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中的有关规定 | |
S6 | 除尘灰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S8 |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生态 | / | 企业要加大绿化力度,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从而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绿化设计应注意合理搭配各种植物,充分发挥植物净化、防尘、隔噪的作用。 | / | |||
环境风险 | 环境风险 | (1)企业液体原料仓库(危险品)采用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进行处理,并在进口处设立防溢坡。 (2)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废水事故应急池、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用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营运。 | 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 | |||
其他措施要求 | 积极采取有效防渗防漏防腐综合措施,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 | |||||
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 | ||||||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防治设施建成后,必须申请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年产60000片装甲门木鉓面板项目位于松阳县古市镇工业区5号地块(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3666555251,地址:松阳县古市镇工业区5号地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山东永宏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小姐;电话:13869693015;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昌盛街78号交通大厦1号楼819室。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