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增5万吨革基布产能提升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地点:松阳县工业园区王村区块(企业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主要采用备布、染色、脱水、开幅、烘干、拉毛、定型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脱水机、定型机、开幅机、拉毛机、空压机、验布机、变压器等国产设备。项目在原有年产10万吨革基布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造,并增加部分设备进行扩建,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形成年新增5万吨革基布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70000万元,利税5000万元。
企业在“年产10万吨革基布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已提出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技改扩建,将现状污水处理站扩建至日处理能力1万吨,受场地条件影响,一直未实施。目前企业购置了浙江龙跃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东北角单幢钢结构厂房和与该幢厂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29655.41m2),拟结合此次提升技改,将完成日处理1万吨废水的污水处理站的建设,污水处理站拟采用“综合废水调节+初沉池+脉冲水解+好氧+二沉池+三沉池”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标准。待新建污水处理站投入使用后,现状污水处理站将拆除。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水体松阴溪,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4)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5)风险环境:保护目标为厂区附近的村庄和学校。
(6)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拟建地及附近的土壤环境,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相关标准。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项目 最近距离(m) |
水环境要素 | 松阴溪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南 | 520 |
五都源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南 | 1485 | |
空气环境要素 | 岗后村 | 居民点 | 195户455人 | 二类 | 东北 | 860 |
西岗岭 | 居民点 | 二类 | 东 | 1000 | ||
草塔村 | 居民点 | 210户456人 | 二类 | 东南 | 1170 | |
王村 | 居民点 | 485户1201人 | 二类 | 东南 | 460 | |
石门村 | 居民点 | 382户901人 | 二类 | 南 | 712 | |
石角村 | 居民点 | 二类 | 南 | 240 | ||
十五里村 | 居民点 | 353户968人 | 二类 | 西北 | 1000 | |
纪家村 | 居民点 | 二类 | 西北 | 1275 | ||
五都阳村 | 居民点 | 510户1057人 | 二类 | 东 | 1810 | |
马桥后村 | 居民点 | 约为150人 | 二类 | 东南 | 1584 | |
馒头石后 | 居民点 | 360户869人 | 二类 | 东北 | 1526 | |
李家村 | 居民点 | 345户866人 | 二类 | 东北 | 2180 | |
郑家村 | 居民点 | 93户260人 | 二类 | 东北 | 2368 | |
山仁下村 | 居民点 | 266户683人 | 二类 | 东北 | 1162 | |
寺口村 | 居民点 | 267户702人 | 二类 | 西北 | 1895 | |
山头背村 | 居民点 | 109户269人 | 二类 | 西北 | 960 | |
黄埠头村 | 居民点 | 159户424人 | 二类 | 西北 | 2309 | |
石门圩村 | 居民点 | 602户1586人 | 二类 | 西南 | 1001 | |
小圳村 | 居民点 | 约800人 | 二类 | 西南 | 1606 | |
小石村 | 居民点 | 377户987人 | 二类 | 西北 | 2017 | |
东圩蓬村 | 居民点 | 159户412人 | 二类 | 西南 | 2076 | |
斋坛乡 | 居民点 | 2828户8541人 | 二类 | 西南 | 2509 | |
大路村 | 居民点 | 135户600人 | 二类 | 西南 | 2286 | |
棚里村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南 | 2058 | |
黄公渡村 | 居民点 | 约500人 | 二类 | 南 | 2335 | |
马桥下村 | 居民点 | 375户832人 | 二类 | 东南 | 1674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TSP、SO2、NO2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运营期的污水产生点较多,主要归纳为生活污水W1、生产废水W2、其他废水W3(定型废气处理废水、绿化、地面冲洗等)。
企业污水处理站经提升改造后处理能力能匹配企业扩能、技改后生产需求。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妥善收集,由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以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部分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部分用于冲厕、废气治理、地面冲洗和厂区绿化;另外5000t/d废水再经企业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中相关回用水质要求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项目外排综合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以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毕,项目亦位于松阳县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目前,企业废水已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项目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亦能满足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项目废水能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同时,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目前也有能力接纳项目废水,且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废水最终经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后排入松阴溪,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内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项目产生的不同废水均需要经收集后通过明管套明沟方式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水管网敷设采取“明管+管廊”设置,明管铺设于管廊之内,选用管材应充分考虑能承受一定的土方压力,在施工中管材外表面以及法兰螺栓等必须采用沥青涂料等作防腐处理,防渗防腐材料采用环氧沥青煤二布五涂,该种材料具有高承载、耐腐蚀、物理性能优越、快速硬化、成型性简捷等特点。管沟内各废水收集管利用支架架空的铺设方式。因此,企业运营过程中,要确保将项目废水全部接入废水处理站,同时为及时发现废水管道的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议在每个管段检查口处设置溢流检测井。在确保废水收集管道不发生破损的情况下,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类别。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四个来源,分别为:①车间粉尘,主要包括细小的纤维屑粉尘、染色车间的染料等药品粉尘;②定型废气;③污水站臭气;④食堂的油。其中主要的废气定型废气。
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油烟最大落地浓度远低于其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定型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定型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情况下排放的颗粒物和油烟最大落地浓度与正常运行情况相比有明显增加,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项目引进定型机时,应配套引进废气收集装置,采用负压收集,确保定型废气全部收集。
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在企业污水核定处理量内,企业通过对污水处理站和污泥仓库产生臭气的处理单元采取加盖及密闭,收集的臭气经“次氯酸钠+碱液”处理装置处理后少量尾气由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臭气经处理后NH3和H2S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的二级准。因此,企业污水处理站臭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拉毛过程中产生的绒毛尘经配套的收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去除率为85%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结论
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预测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预测结果表明,在实施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条件下,项目投产后,企业厂界噪声仍能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企业固废处置严格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基本原则,确保所有固废最终得以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固体废弃物中,一般固废中的边角料外卖给其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粉尘除尘灰、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产生的染料、助剂的容器和定型废气处理装置中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6)风险评价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风险类别为危险废物泄漏、环保设施失效造成的环境污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初判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在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减小到最低,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同时,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增强企业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不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主要内容 |
废水处理系统 | 综合废水 | (1)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已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企业污水处理站; (2)项目综合废水经企业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以及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后部分纳入污水管网,送至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部分用于冲厕、废气治理、地面冲洗和厂区绿化;另外5000t/d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 |
其他综合要求 | (1)各污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厂区范围内污水管要以“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的方式设置,确保各类废水的有效、完全收集和处理,防止渗漏对周围水体和土壤环境污染。 (2)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措施,严格生产区雨、污分流,加强厂区雨水、污水收集工作。厂区完善容积不低于8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其他雨水经妥善收集后由厂区雨水口纳入雨水管网排放。 (3)厂区内应在雨水管外排口设置闸门和切换装置,并设管道与事故池相通。这样生产区或仓库内的原料如有泄漏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封闭外排闸门,并切换到连通事故应急池,确保泄漏物料、冲洗水可收集至事故应急池,可回收再利用或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防止污染附近水体。 (3)废水在线监测(已有) | |
废气处理系统 | 拉毛车间粉尘 | 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
定型废气 | 余热回收+水喷淋+冷凝+静电处理+不低于20m排气筒 | |
食堂油烟 | 经环保部认可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管排放 | |
粉尘 | 车间强制通风装置前的袋式捕集装置 | |
污水站臭气 | 污水处理构筑物加盖密封,产生废气的场所喷洒除臭剂,从污泥浓缩池排出的污泥应及时离心脱水,并及时清运污泥,减少污泥发酵、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恶臭气体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
噪声处理系统 | 生产设备 | ①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②选择低噪声设备。③对噪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④建筑物隔声。⑤注意设备的维护。 |
固废 | 危险固废 | 危废转移处置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
一般固废 | (1)边角料外卖给其他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2)粉尘除尘灰、污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建立一般固废暂存措施。 | |
环境风险 | 环境风险 | (1)按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指南》的要求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废水事故应急池、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用品。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设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营运。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新增5万吨革基布产能提升技改项目位于松阳县王村工业区6-2号地块,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基本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蒲先生,电话:0578-8818010,地址:松阳县工业园区王村区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工;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