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800m3/d废水处理系统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松阳县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为2421.234万元,占地面积5600m2,项目位于松阳县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主要采用物化系统+生物脱氮系统工艺,购置废液收集槽、配液泵、酸雾收集管等多种污水处理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800m3/d废水处理系统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松阳县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相对方位 | 离边界距离(m) | 保护等级 | |
X | Y | |||||||
水环境要素 | 松阴溪 | 40 | 25 | Ⅲ类水质 | / | 东、北 | 5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
声环境要素 | 叶村 | 35 | -125 | 居民点 | 约427人 | 东南 | 128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2类标准 |
下阳新村 | -176 | -40 | 居民点 | 约86人 | 西南 | 186 | ||
空气环 境要素 | 叶村 | 35 | -125 | 居民点 | 约427人 | 东南 | 128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的二级 |
河头 | 533 | -523 | 居民点 | 约553人 | 东南 | 730 | ||
青龙山庄寺岭下 | 1536 | -597 | 居民点 | 约30人 | 东南 | 1723 | ||
叶墙头 | 2000 | -1265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东南 | 2367 | ||
叶家 | 790 | -1880 | 居民点 | 约250人 | 东南 | 2059 | ||
包安山 | 144 | -2066 | 居民点 | 约450人 | 东南 | 2092 | ||
大荒田 | -655 | -2290 | 居民点 | 约60人 | 西南 | 2389 | ||
松山 | -715 | -1550 | 居民点 | 约600人 | 西南 | 1697 | ||
麻寮 | -1383 | -1142 | 居民点 | 约42652人 | 西南 | 1761 | ||
源口 | -1815 | -1235 | 居民点 | 约881人 | 西南 | 2250 | ||
东坞 | -1943 | -1230 | 居民点 | 约1464人 | 西南 | 2358 | ||
瓦窑 | -866 | -1122 | 居民点 | 约50人 | 西南 | 1472 | ||
寺山 | -570 | -650 | 居民点 | 约1586人 | 西南 | 870 | ||
下阳新村 | -176 | -40 | 居民点 | 约86人 | 西南 | 186 | ||
官田 | -723 | 410 | 居民点 | 约406人 | 西北 | 854 | ||
花田坌 | -2135 | 500 | 居民点 | 约141人 | 西北 | 2228 | ||
黄犬山 | -1600 | 350 | 居民点 | 约950人 | 西北 | 1734 | ||
坎头村 | -824 | 844 | 居民点 | 约189人 | 西北 | 1208 | ||
大路村 | -866 | 1384 | 居民点 | 约453人 | 西北 | 1686 | ||
斋坛乡 | -15150 | 1665 | 居民点 | 约683人 | 西北 | 2276 | ||
湾口 | -858 | 2308 | 居民点 | 约866人 | 西北 | 2479 | ||
下桃堂 | -50 | 2294 | 居民点 | 约270人 | 西北 | 2301 | ||
石门村 | 592 | 1995 | 居民点 | 约901人 | 东北 | 2640 | ||
王村 | 1043 | 2152 | 居民点 | 约1201人 | 东北 | 2406 | ||
黄公渡村 | 420 | 576 | 居民点 | 约618人 | 东北 | 699 | ||
小叶村 | 370 | 0 | 居民点 | 约63人 | 东 | 370 | ||
马桥后 | 1988 | 1980 | 居民点 | 约180人 | 东北 | 2774 | ||
马桥下村 | 1997 | 1064 | 居民点 | 约60人 | 东北 | 2256 | ||
上连头 | 1818 | 530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东北 | 1863 | ||
塔寺下 | 1495 | 0 | 居民点 | 约450人 | 东 | 1495 | ||
大圩地 | 892 | 330 | 居民点 | 约10人 | 东北 | 965 | ||
土壤环境 | 项目周边0.2km范围内 |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第二类用地中的相关限值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经物化-生化处理后,近期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入松阴溪。远期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纳管排入当地市政污水处理厂,最终经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后排入松阴溪,项目废水达标排放对区域内水环境影响较低。
(2)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化、污泥浓缩池的运行和污泥的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的刺激性气体,散发出臭味,对附近地区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各污染源最大占标率为:0.32% (产生于氨的无组织排放),最大占标率Pmax<1%,评价等级: 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根据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结论
处理站周围200m范围内有居民点分布,项目投产后,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时对不会改变当地声环境功能类别。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送至松阳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项目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名称 | 排放 源编号 | 名称 | 防治措施主要内容 | 验收标准 |
废水 | W1 | 生产废水 | (1)为保证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处理站须设置进水水质监控设施,对进站废水进行严格监控,发现进水浓度异常时追查高浓度废水来源,并迅速截断高浓度废水。 (2)对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要及时了解,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3)认真做好处理站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 (4)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事故的隐患。 (5)处理站出口排放安装在线监测仪,对在线监测的结果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6)保证调节池的容积充足。 | |
地下水 | (1)处理站构筑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设置防渗要求。 (2)定期对污水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正常运作。 (3)需加强维护和场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场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 |||
W2 | 生活污水 | (1)化粪池处理后接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 ||
废气 | G1 | 臭气 | (1)污泥池、缺氧池、污泥堆场等易产生臭气点采用混凝土进行密封。 (2)在日常运行中加强管理,在场区易产生臭味设施(污泥浓缩池、缺氧池等)周边定期喷洒植物液。 (3)在场区边界营造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带,搞好场区及各泵站的绿化建设。 | 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氨和硫化氢等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相关标准 |
噪声 | N1 | 设备噪声 | (1)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 (2)在设备选型方面,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可以考虑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3)对于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在固体零部件接触面上,增加弹性材料,减少固体声传递;设备基础防震、基底加厚、设备安装仂口减振垫等,有利于减少噪声的产生;在振动较大的设备四周开挖防振沟,内填松软物质(如木屑等),减少振动的传递;安装隔声噪以减轻噪声的排放等; (4)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 | 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固废 | 危险固废 | 物化污泥、生化污泥 | (1)贮存设施或场所应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设置。 (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3)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与管理组织。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 | (1)生活垃圾按照环卫要求,在办公区等生活场所设置垃圾收集箱,并由厂内清洁工人定期清理到厂区生活垃圾堆场以备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800m3/d废水处理系统技改项目位于松阳县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项目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范先生,电话:13676706888,地址:松阳县开发区江南工业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姐;电话:8509206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松阳县绿洁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