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东坞水库发展有限公司松阳县东坞水库二级电站迁建扩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阳县东坞水库二级电站迁建扩容工程(2105-331124-04-01-926903)
建设单位:松阳县东坞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坝址位于松阳县叶村乡境内松阴溪支流东坞源上,电站厂房位于水库大坝下游300m处
工程任务及规模:
①工程任务
东坞水库二级电站迁建扩容工程任务是在满足东坞水库防洪、灌溉、供水任务的前提下兼顾发电。
②工程规模
工程主要由压力钢管、厂房、升压站等建筑物组成。东坞水库二级水电站利用现状左岸已建发电引水隧洞引水,隧洞进口中心高程175.0m,进口设有一扇斜拉式拦污栅和一扇钢插板工作闸门,拦污栅尺寸2×3m,进口闸门直径Φ1200,隧洞衬砌厚40cm,衬后洞径Φ1600,出口位于左岸山体。
本工程在隧洞下游已建Φ1800输水管道后接φ1800压力钢管,引水至下游东坞二级厂房发电。厂房位于东坞大坝坝址下游300m处,原东坞水库二级电站厂房上游。发电厂房尾水流入东坞源河道中,同时部分发电尾水引入东坞灌区中干渠灌溉及下游东坞三级电站发电。工程建成后,二级电站总装机3×800kW,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499万kw·h,装机利用小时数2079h。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坝址位于松阳县叶村乡境内松阴溪支流东坞源上,电站厂房位于水库大坝下游300m处,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坐标/m(距离发电厂房)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发电厂房距离m | |
X | Y | |||||||
大气环境要素 | 东坞村 | -66 | 336 | 居民点 | 28户,98人 | 二类 | 西北面 | 342 |
源口村 | 28 | 33 | 居民点 | 79户,277人 | 二类 | 东北面 | 43 | |
声环境要素 | 源口村 | 28 | 33 | 居民点 | 79户,277人 | 二类 | 东北面 | 43 |
地表水环境要素 | 东坞源(东坞水库坝址) | -191 | -305 | Ⅱ类水体 | Ⅱ类水体 | Ⅱ类 | 西南面 | 360 |
土壤环境要素 | 区域土壤 | 二类 | / | <1000 | ||||
地下水环境要素 | 电站周边地下水 | Ⅱ类 | / | 6-20km2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CO、O3、PM2.5、PM10、SO2、NO2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山林绿化,不外排。电站检修期少量含油废水收集至集油坑内回收,不外排。运行期综合污水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建成后,昼夜间各厂界和周边敏感点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但企业仍需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为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废物,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固废经企业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名称 | 名称 | 防治措施主要内容 | 验收标准 | 环保投资(万元) |
水环境保护 | 生活污水 | (1)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肥。 | 不外排 | / |
含油废水 | (1)电站检修期少量含油废水收集至集油坑内回收。 | 不外排 | ||
生态用水 | (1)东坞二级水电站与东坞一级水电站共用同一个大坝,无需设置泄放设施。 | / | ||
噪声控制 | 设备噪声 | (1)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 (2)在设备选型方面,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可以考虑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3)对于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在振动较大的设备四周开挖防振沟,减少振动的传递;安装隔声噪以减轻噪声的排放等; (4)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 (5)加强厂区内绿化,在场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同时可在围墙上种植爬山虎之类的藤本植物,从而使噪声最大限度地随距离自然衰减。 | 场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 5.0 |
固废处置 | 生活垃圾、废机油 | (1)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清运; (2)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要设置符合规范的危废暂存设施。 | 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有关规定 | 1.0 |
合计 | 6.0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松阳县东坞水库发展有限公司松阳县东坞水库二级电站迁建扩容工程坝址位于松阳县叶村乡境内松阴溪支流东坞源上,电站厂房位于水库大坝下游300m处。项目符合松阳县“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和相关水利规划;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行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松阳县东坞水库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嘉善,电话:13454386858,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叶村乡源口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姐;电话:1816410787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松阳县东坞水库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