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全屋定制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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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全屋定制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500套全屋定制家具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浙江恒兆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3

行业类别:C2110木质家具制造

项目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21-木质家具制造211-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拟购置推台锯、开料机、打孔机、台式钻床、喷漆设备等实施新增年产500套全屋定制家具建设项目

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劳动定员30人,采用8小时单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食宿

建设周期:20236-202311,建设期6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浙江恒兆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3,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

方位

与边界最近距离/m

经度

纬度

环境

空气

卢家

119.381484

28.565268

居民

102

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东北侧

790

半月古村

119.384337

28.564726

居民

250

东北侧

1040

朱坑

119.386537

28.564769

居民

105

东北侧

1290

对面山

119.389219

28.565681

居民

15

东北侧

1650

墙里村

119.387068

28.570579

居民

41

东北侧

1450

后安垄

119.395324

28.570804

居民

77

东北侧

2220

下定

119.392770

28.574602

居民

23

东北侧

2260

龙下村

119.387835

28.582091

居民

237

东北侧

2315

楼塘村

119.373791

28.581908

居民

100

东北侧

1760

徐山尼

119.381569

28.586983

居民

30

东北侧

2595

梧桐口村

119.396912

28.564254

居民

196

东北侧

2290

机关团体办公楼

119.377085

28.562044

/

/

东南侧

500

陈家

119.381140

28.563653

居民

21

东南侧

820

林家新处

119.385389

28.562393

居民

50

东南侧

1240

叶川头

119.394659

28.560526

居民

305

东南侧

2125

大桥头

119.397105

28.559013

居民

110

东南侧

2430

缸窑

119.389890

28.555639

居民

46

东南侧

1850

余家

119.375352

28.556368

居民

44

东南侧

685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119.374121

28.555872

/

/

东南侧

830

上山头

119.377584

28.553965

居民

45

东南侧

1120

朝阳村

119.379579

28.555467

居民

95

东南侧

1080

朝阳幼儿园

119.378866

28.554024

师生

/

东南侧

1240

红连村

119.382047

28.554759

居民

222

东南侧

1270

章家村

119.372986

28.551658

居民

180

东南侧

1230

田岗村

119.377171

28.548912

居民

41

东南侧

1640

赤四村

119.371677

28.550886

居民

480

东南侧

1315

赤三村

119.373952

28.548569

居民

赤寿乡中心小学

119.375856

28.548225

师生

15个班

东南侧

1700

高金

119.385437

28.547946

居民

25

东南侧

2120

上方村

119.391241

28.542947

居民

171

东南侧

2820

林家

119.372225

28.558289

居民

60

南侧

520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

119.371525

28.557074

/

/

南侧

670

新兴镇小学集团学校

119.371468

28.543322

师生

24个班

南侧

2100

横溪村

119.370846

28.541026

居民

341

南侧

2370

规划居住用地

119.365884

28.563417

/

/

西南侧

350

择子山村

119.367810

28.562098

居民

247

西南侧

240

八岗头

119.368764

28.560188

居民

20

西南侧

440

大处

119.370556

28.560188

居民

35

西南侧

230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

119.365174

28.559434

/

/

西南侧

780

规划教育可研用地

119.364873

28.557610

/

/

西南侧

880

泉庄村

119.366308

28.544384

居民

72

西南侧

2150

下溪滩

119.362188

28.548547

居民

49

西南侧

1860

杨村头

119.359484

28.548923

居民

192

西南侧

1940

西山下

119.356823

28.548129

居民

115

西南侧

2110

白塔垄

119.353197

28.548890

居民

70

西南侧

2390

进贤村

119.359130

28.544964

居民

66

西南侧

2330

外孟村

119.356619

28.542925

居民

82

西南侧

2600

后周包

119.351673

28.556744

居民

267

西南侧

1940

杨家

119.349034

28.559769

居民

50

西南侧

2155

狮子口村

119.353513

28.565166

居民

169

西北侧

1550

赤溪源口

119.352526

28.568750

居民

26

西北侧

1850

大石村

119.346765

28.567618

居民

301

西北侧

2385

上溪滩

119.348138

28.571276

居民

12

西北侧

2415

半坑源

119.367450

28.586876

居民

20

西北侧

2410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

松阴溪

地表水体

/

GB3838-2002类标准

西南侧

1300

梧桐源

地表水体

/

东侧

215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各类废气经相应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正常工况下,环境空气中的相关污染物浓度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仍能符合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要求。非正常工况下,喷涂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超标,因此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严防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3)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对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营后,不会对沿线地下水水位、水质及地下水流场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落实各项措施后,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房隔声后,本项目四周场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漆渣、废包装桶、废吸附棉、废活性炭和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污染源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气

木工粉尘(DA001

收集后经中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施胶废气

无组织排放

打磨粉尘

经水式吸尘打磨柜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

喷涂废气(DA002~DA005

车间密闭,水帘去除漆雾,废气收集后经吸附棉+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标准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生产废水

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零排放

噪声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或加消声器等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危险废物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所在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满足资源利用要求,不在负面清单之列,符合相关环境管理文件要求。

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该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站上公示。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联系人:金继光电话:13695778995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浙江恒兆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浙江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女士;电话:0578-2710576

 

 

 

 

 

浙江益德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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