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松阳县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松阳县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松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区块丽安环路与长兴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先上一套陶粒生产线,固废和资源循环利用产能为:工程渣土和泥、土类固废(含渣土、洗沙底泥、污泥、污染土等)处置能力约20万吨/年,拆除垃圾处置能力10万吨/年,装修垃圾处置能力5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置能力1000吨/年,园林垃圾处置能力3000吨/年、污泥3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可燃物)4000吨/年、菌菇棒和其它生物质类3万吨/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5MW。
预留一条陶粒生产线二期扩建建设,项目终期规模建成后,可实现的固废和资源循环利用产能为:工程渣土和泥、土类固废(含渣土、洗沙底泥、污泥、污染土等)处置能力约40万吨/年,拆除垃圾处置能力10万吨/年,装修垃圾处置能力5万吨/年,大件垃圾处置能力1000吨/年,园林垃圾处置能力3000吨/年、污泥6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可燃物)10000吨/年、菌菇棒和其它生物质类4.5万吨/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5MW。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松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区块丽安环路与长兴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离边界距离(m) | |
X | Y | |||||||
水环境 | 松阴溪 | -730 | 0 | Ⅲ类水体 | / | Ⅲ类 | 西 | 730 |
大气环境 | 岗后村 | 393 | 478 | 居民点 | 195户455人 | 二类 | 东北 | 555 |
西岗岭 | 630 | 144 | 居民点 | 35户,约97人 | 二类 | 东北 | 433 | |
望松街道 | 936 | -303 | 居民点 | 210户456人 | 二类 | 东南 | 980 | |
王村 | 2 | -463 | 居民点 | 485户1201人 | 二类 | 南 | 100 | |
石门村 | -500 | -735 | 居民点 | 382户901人 | 二类 | 西南 | 745 | |
石角村 | -702 | 67 | 居民点 | 305户,约805人 | 二类 | 西 | 480 | |
十五里村 | -1782 | 1608 | 居民点 | 353户968人 | 二类 | 西北 | 1406 | |
纪家村 | -1859 | 1510 | 居民点 | 250户,约762人 | 二类 | 西北 | 1585 | |
五都阳村 | 1473 | -351 | 居民点 | 510户1057人 | 二类 | 东南 | 1610 | |
马桥后村 | 950 | -721 | 居民点 | 约为150人 | 二类 | 东南 | 1288 | |
馒头石后 | 1243 | 764 | 居民点 | 360户869人 | 二类 | 东北 | 1315 | |
翁村 | 1396 | 1377 | 居民点 | 345户866人 | 二类 | 东北 | 2005 | |
郑家村 | 734 | 1886 | 居民点 | 93户260人 | 二类 | 东北 | 2370 | |
山仁下村 | 351 | 1524 | 居民点 | 266户683人 | 二类 | 北 | 1445 | |
寺口村 | -1120 | 1649 | 居民点 | 267户702人 | 二类 | 西北 | 2200 | |
山头背村 | -785 | 952 | 居民点 | 109户269人 | 二类 | 西北 | 1337 | |
石门圩村 | -1385 | -100 | 居民点 | 602户1586人 | 二类 | 西南 | 1220 | |
小圳村 | -1761 | -498 | 居民点 | 约800人 | 二类 | 西南 | 1830 | |
小石村 | -2200 | 632 | 居民点 | 377户987人 | 二类 | 西北 | 2370 | |
京梁村 | -2026 | -372 | 居民点 | 约200人 | 二类 | 西南 | 1942 | |
大路村 | -1880 | -1251 | 居民点 | 135户600人 | 二类 | 西南 | 2388 | |
棚里村 | -1190 | -1404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西南 | 2040 | |
黄公渡村 | -702 | -1885 | 居民点 | 约500人 | 二类 | 西南 | 2350 | |
马桥下村 | -867 | -1474 | 居民点 | 375户832人 | 二类 | 东南 | 1948 | |
上河村 | -2124 | 1566 | 居民点 | 约200人 | 二类 | 西北 | 2916 | |
半岭脚 | 1696 | 1914 | 居民点 | 约300人 | 二类 | 东北 | 2981 | |
声环境 | 王村 | 2 | -463 | 居民点 | 485户1201人 | 2类 | 南 | 100 |
土壤环境 | 占地面积内全部,厂区外扩0.2km范围内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车间地面冲洗废水Wc1、循环冷却水Wc2、初期雨水Wc3和生活污水Wc4等四部分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过滤)集成设备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工艺用水,剩余部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纳管标准后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指标COD、NH3-N、TN、TP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其它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产生的不同废水均需要经收集后通过明管套明沟方式接入污水处理站,废水管网敷设采取“明管+管廊”设置,明管铺设于管廊之内,选用管材应充分考虑能承受一定的土方压力,在施工中管材外表面以及法兰螺栓等必须采用沥青涂料等作防腐处理,防渗防腐材料采用环氧沥青煤二布五涂,该种材料具有高承载、耐腐蚀、物理性能优越、快速硬化、成型性简捷等特点。管沟内各废水收集管利用支架架空的铺设方式。因此,企业运营过程中,要确保将车间地面冲洗水全部接入废水处理站,同时为及时发现废水管道的渗漏状况,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建议在每个管段检查口处设置溢流检测井。在确保废水收集管道不发生破损的情况下,项目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功能类别。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气产污节点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混合垃圾预处理车间生产废气Gc1、陶粒生产粉尘废气Gc2、陶粒生产烟气Gc3和生物质供热烟气Gc4等四部分废气。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最大占标率为: 8.6% (生产车间有组织排放的NOX),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项目可直接引用估算模型预测结论进行评价,不进行进一步预测,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投产后,项目各噪声源及敏感点昼间噪声均能满足标准的要求,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弃物中,炉渣、布袋除尘器废覆膜滤袋和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经企业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更换机油、废活性炭、更换电池板等属于危险固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工序 | 环保措施 | 验收执行标准 |
水环境 | 综合废水 |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②生产废水经过厂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过滤)集成设备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工艺用水,剩余部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纳管标准后纳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 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排放指标COD、NH3-N、TN、TP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其它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地下水环境 | 物料泄漏等 | 重点防渗区 | ①厂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生产车间、应急导污沟、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 ②重点污染防治区属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 |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环境空气 | 建筑垃圾及混合垃圾预处理车间生产废气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 |
陶粒生产粉尘废气 |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 | |||
陶粒生产烟气 | 经“1级SNCR脱硝+1级干法脱酸+1级活性炭+1级布袋除尘+蓄热式二燃炉RTO+2级活性炭喷射+2级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由4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 |||
生物质供热烟气 | 经“SNCR+干法脱酸+布袋除尘+SCR”处理后由4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 | |||
声环境 | 建筑垃圾及混合垃圾预处理车间 | 房屋隔声,有条件的安装双层窗户;对混料釜等设置减震基础,设减振垫以降低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输送物料泵等设可拆卸的隔声罩;设置值班室和控制室 单独设水泵间;水泵在进出口管道端安装软橡胶等柔性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主厂房(陶粒生产区) | ||||
污水处理站 | ||||
冷却水塔 | ||||
综合水泵房 | ||||
烟气处理区 | ||||
固体废物 | 炉渣 | 生产过程 | 炉渣、布袋除尘器废覆膜滤袋和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更换机油、废活性炭、更换电池板等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更换机油 | 机器检修 | |||
布袋除尘器废覆膜滤袋 | 废气处理 | |||
废活性炭 | 废气处理 | |||
更换电池板 | 生产过程 |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
环境风险管理 | 制定环境保护六项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环保奖励和考核制度、环保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制度、溶剂使用回收制度 | |||
建立台帐,包括环境监测台帐、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原辅物料(特别是有机溶剂)消耗台帐 | ||||
制订环保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办理和报告程序,包括项目停产、设施停运、检修报告、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松阳县固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位于松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区块丽安环路与长兴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符合松阳县“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018993721,地址:松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区块丽安环路与长兴西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