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320t/d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3 15:41:04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320t/d废水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320t/d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半山路16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企业购置土地(占地面积为4708.65m2),并新建污水处理车间(建筑面积约为12168m2),购置相关设备实施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320t/d废水处理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2.4-1

2.4-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因素

类别

保护目标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行政村敏感点

二类空气环境功能区

/

/

1

章家村

119.222557

28.325423

居民区

1500

SSW

2600

2

大川村

119.225195

28.354978

居民区

50

NNW

2800

3

楼塘村

119.222731

28.345177

居民区

300

NW

1550

4

半古月村

119.230284

28.335182

居民区

400

SW

750

5

朝阳村

119.224616

28.331969

居民区

200

SSW

1870

6

红连村

119.225728

28.331609

居民区

200

SSW

1850

7

叶川头村

119.23424

28.333649

居民区

300

SSE

1210

8

梧桐口村

119.235012

28.335132

居民区

150

SE

1060

9

东角垄村

119.24389

28.325002

居民区

20

SE

3300

地表水

松阴溪

-

-

-

-

III

S

3200

地下水环境

不作为饮用水源

III

-

-

声环境

--

--

--

--

--

--

3

厂界四侧

生态

土壤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农田

(GB15618-2018)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居民、医院、学校等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风险

/

三、主要环境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酸雾在酸雾发生点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由风机抽出送往三级喷淋塔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封闭池体,并设计臭气收集口;污泥处理系统设计成密闭车间,配合风机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以上废气与酸雾废气一并引至三级喷淋塔内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类比现有项目运行经验,本次集气罩的收集效率为90%,设备风量为8000m3/h。设计酸雾废气去除效率为95%,除臭效率H2S 90%以上,NH390%以上,臭气浓度去除效率90%以上。2套蒸汽量1.25 t/h的低氮蒸汽发生器系统(一用一备)对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直排。

对应硝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对应标准。项目实施后,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做到有效收集及处理,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各排放标准。因此只要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杜绝超标现象,则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自身产生生活污水,并接纳浙江聚隆特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创银隆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对应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洗废水和高浓度废水可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后尾水COD、氨氮、TNTP排放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企业采用分质分类预处理+分步沉淀+节能蒸发+浓缩液资源化利用的方案,接纳处理浙江聚隆特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创银隆特种钢管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出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的间接排放限值,纳管排入当地市政废水处理厂。

在此情况下,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泵组等设备噪声,噪声声级值范围在60-85dB(A)左右。预计各侧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噪声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污泥、水溶肥滤渣、废油、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过滤材料、污泥、水溶肥滤渣、废油委托、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落实上述固废处理措施,做到及时清运,则固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目前环评分析采用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最终采取的环保措施以专家论证、达标排放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准。
    1)废气
   酸雾在酸雾发生点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由风机抽出送往三级喷淋塔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封闭池体,并设计臭气收集口;污泥处理系统设计成密闭车间,配合风机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以上废气与酸雾废气一并引至三级喷淋塔内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套蒸汽量1.25 t/h的低氮蒸汽发生器系统(一用一备)对应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DA002直排。

2)废水

本项目自身产生生活污水,并接纳浙江聚隆特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创银隆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对应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清洗废水和高浓度废水可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处理后尾水COD、氨氮、TNTP排放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限值要求,其余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企业采用分质分类预处理+分步沉淀+节能蒸发+浓缩液资源化利用的方案,接纳处理浙江聚隆特材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创银隆特种钢管有限公司的生产废水,出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的间接排放限值,纳管排入当地市政废水处理厂。。
    3)噪声
    从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车间合理布局,来阻隔声波的传播;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基础;平时注意维护设备,防止因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加强厂区绿化。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污泥、水溶肥滤渣、废油、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过滤材料、污泥、水溶肥滤渣、废油委托、危化品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320t/d废水处理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项目拟建地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够实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的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实施清洁生产和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后,本项目“三废”均能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实施后基本能维持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菊红     电话:138******5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半山路16

2、环评单位:浙江辉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褚工       电话:139******06

 

 

 

告发布单位:松阳县晟锦不锈钢废水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1119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