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索引号: 00266462_8/2025-19410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3-12 16:07:19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单位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科室名称

松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详细地址

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97号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科室负责人

苏亚平

办公电话

0578-8809518

科室职能

(一)负责政务综合协调,做好各职能科室的协调工作。承担文秘、会务、宣传、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内务保障等工作。承担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挂牌督办工作。建立落实执法案卷评查、考核制度。负责生态环境大练兵工作。负责环境执法后督查。负责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环境税源排污重大变化的核查工作。(二)负责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协调落实上级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统一调度综合执法数据。负责与公检法等部门司法联动。配合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三)负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运维工作及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污染源和企事业单位等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移动执法平台等系统网络运维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四)负责拟订环境执法管理制度。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信访举报的受理、交办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目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执法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