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单位名称 |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 ||
科室名称 | 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 ||
详细地址 | 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97号 | ||
办公时间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春秋季14:30-17:30,夏季15:00-18:00,冬季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
科室负责人 | 潘晓波 | 办公电话 | 0578-8809507 |
科室职能 | 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规划。承担规划、建设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