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浙财农〔2024〕86号)及《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浙江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4〕56号)文件,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部分)115万元,省级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资金80万元,经各乡镇(街道)申报与审核,现将拟列为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给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8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部提出,我部将按规定对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支持。
联系单位:县委统战部 联系电话:0578—8062227
附件:202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1).xlsx
中共松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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