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松阳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统计局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守牢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为推动松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2024年,松阳统计局共立案1宗。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职责到位、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松阳县统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根基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责任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夜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重要文件的学习宣传,不断强化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二)推进统计法治学习与宣传,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今年以来,松阳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精神、《浙江省统计局关于转发〈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的通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重要统计法治资料。全县24个县直部门及19个乡镇(街道)已通过党组扩大会议、机关干部夜学等方式多次开展了统计法治学习工作。6月28日,在全县县管干部进修班上,松阳县统计局开展题为《增强统计意识 提高统计质量》专题授课。11月30日,组织参加市统计局系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培训竞赛活动。12月6日,组织参加在缙云举办的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纪念日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考试,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开展检查与数据质量核查
2024年,松阳县统计局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项目)52家,立案企业1家。开展了规上工业、贸易、服务业、能源、科技等多个专业的数据质量核查,核查企业(项目)59家,对企业报表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进行重点查看,了解和掌握了企业上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企业源头数据,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县统计局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职责到位、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全面依法统计
2024年初,松阳县乡镇统计中心建设工作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9月,《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县府办发文实施。从明确职责、稳定队伍、提升质量、人员培育、依法统计等方面入手提出对应13项工作举措,包括强化统计人员配置、保持统计队伍稳定、县乡统计人员上下交流学习机制、建立乡镇(街道)网格化统计人员库、实施分级分层精准培训、乡镇统计人员测评等系列举措。10月11日召开全县19个乡镇街道的统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已建成乡镇(街道)统计中心19个。该项工作获评浙江省统计局2024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十佳案例。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松阳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证有13本,但是统计执法证仅有3本,均为兼职人员,投入统计执法的时间相对较少,且都没有法律教育背景。专业统计知识、统计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统计业务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大部分乡镇和农村都有统计人员兼职情况,少数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统计口径了解不够,统计业务不精,把控计算方法、纳统标准、数据逻辑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仍有待加强。随着统计制度的改革,统计部门面对的统计对象的数量大大增加,但与此相反社会上对统计的认同度和对统计法治的认识还不够,尤其是部分个体户或私营企业,对承担统计工作有一些抵触情绪,往往不乐意接受或不配合统计调查工作,致使统计任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主要原因:一是对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抓法治政府建设与抓日常事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三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还不够多样。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强化统计监督
健全核查常态化机制,坚持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和服务指导相结合,通过与专业对接,梳理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企业清单,形成重点企业核查库。在重点企业核查库中抽取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抓住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等制度,通过多种形式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同时,做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开展统计法进企业、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推动统计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加强统计业务精准培训。坚持分级负责,分层实施原则,开展综合型(高校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专业型(结合任务开展专业培训)、入门型(对新任统计人员开展入门培训)等统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统计中心建设,提升统计干部队伍稳定性,使基层统计工作有章可循、依规开展,使源头统计数据生产规范、质量可靠。
特此报告。
松阳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