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乡村振兴先行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1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省级“土特产”精品培育项目管理的通知》,经乡镇对项目实地踏勘,并报省厅审核备案,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立项,补助金额待实际验收确定。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期限 | 主体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拟补助金额(万元) |
1 | 新兴镇李山头村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 | 2024年10月—2025年8月 | 松阳县新兴镇李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在新兴镇李山头村新建农产品服务中心1处,配套实施场地内外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工程,占地面积124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功能包括SC加工标准制茶厂房、简易茶青交易场所、场地内停车场等,并采购安装扁茶、毛峰等生产线以及摊青、色选等设备。 | 1200 | 600 |
公示期至2025年2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06958。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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