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委编办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谋划推进,三举措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明确报告范围与内容。组织全办深入学习《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列入部门机构编制函告内容,促进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制度内涵、要求与意义,详细了解机构编制事项需要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如机构设立、撤销、合并、职能调整、编制增减等,确保各部门清楚知晓应报告的具体情形,防止漏报、错报。 二是抓好组织实施,规范报告流程与时间节点。严格落实省、市委编办《关于做好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报告工作与机构编制核查、统计年报工作等有机衔接。对报告内容事项进行梳理和分析,制定清晰的报告流程,明确的时限节点,制作专门报告模板,逐条明确报告事项,确保报告格式规范、重点突出。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报告主体责任,将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报告制度的实施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建立审核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年度机构、编制、职数核定及调整情况的梳理汇总,认真审核报告事项,检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执行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未按要求报告或报告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加强报告综合分析总结,坚持报告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相结合,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困难,及时梳理汇总,逐项分析研究,注重合理化建议吸收,加强汇报沟通,努力推动相关问题解决,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