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老宅正堂锈迹斑斑的铁钉上的革命烈士证明书相框。相框分为两部分,右首为1983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上书“陈明亮同志在抗美援朝战斗中壮烈牺牲,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特发此证,以资褒扬。”左首为陈明亮革命烈士证明书存根,记载其出生时间为1926年,籍贯为松阳县三都公社黄岭根大队,生前所在单位及职务为志愿军第二十四军七十师二〇八团三营七连战士,牺牲时间地点原因为1953年6月13日在朝鲜上甘岭战斗中英勇牺牲,批准机关为志愿军第二十四军七十师二〇八团政治部,填发机关为松阳县民政局,执证人姓名称谓为其母郑金钗,住址为松阳县三都公社黄岭根大队。这个相框将其英雄事迹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10月7日,侵朝美军不顾中国政府的多次警告,越过三八线,甚至派飞机轰炸丹东等地,将战火烧到中国东北边境的城市和乡村,严重威胁到新中国的安全。10月,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参战,开始了中国人民伟大的抗美援朝战争。在浙西南的松古大地,也掀起了一场波澜壮阔、气势恢宏的抗美援朝运动。
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抗美援朝运动不仅激励着松阳人民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作出贡献,更鼓舞着松阳人民的优秀子弟在朝鲜战场上顽强拼搏、英勇杀敌。70多年前,陈明亮血洒异国他乡,生命永远定格在27岁,未婚无子女。据《松阳英烈》记载,抗美援朝松阳籍烈士共有25人,其中在上甘岭牺牲的烈士包括陈明亮在内有3人,在长津湖牺牲的烈士1人。松古平原的父老乡亲为中国人民志愿军慷慨输送优秀子弟的爱国、大义之举,永远铭刻在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