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单位) :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2025年度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同意,现将《松阳县财政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科室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各承办单位、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决策。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附件:松阳县财政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松阳县财政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松阳县财政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会同单位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
决策程序 | 时间节点 | |||||
1 | 松阳县财政局印发《松阳县乡镇(街道)向社会力量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 松阳县财政局 | 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 | 公众参与 | 2月 |
专家论证 | / | |||||
风险评估 | /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3月 | |||||
集体讨论决定 | 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