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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2025-01-09 09:50:22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相关申请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拟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转移方式

1

叶海林

叶樟标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玉岩镇根坑村何庄19号

松集建(95)字第360546号/松房权证玉岩字第000110号

继承(受遗赠)

2







异议书面材料送地址:松阳县玉岩自然资源所(玉岩镇溪口村A1号)

联系方式:0578-8803871

                       

 松阳县玉岩自然资源所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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