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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2025-01-06 16:26:31 来源:松阳县 作者: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点击数:

根据相关申请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拟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转移方式

1

雷先有

兰月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松阳县象溪镇石马源村双坑口3号

松房权证象溪字第000779号


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象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松阳县象溪镇雅溪口村坛上8号)

联系方式:0578-8803875

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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