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松阳县新型工业化和县域商贸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松阳县“惠企助商安居券”发放实施方案》,经个人申报、有关部门联审,现将金秋兰等3人“惠企助商安居券”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0578-8802891。
公示结束后,请审核通过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月9日至1月1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14:00-17:00)前往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9号二楼办公室206)领券。
附件:附件:“惠企助商安居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五).xls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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