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松阳县委编办坚持“关口前移”,在全县常态化推行政策法规“函告制”,拓宽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路径,进一步筑牢各级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律”意识。 一、聚焦“关键少数”,精选函告对象。建立“一把手”任职函告制度,坚持“凡变动必函告”原则,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部门(单位)新任“一把手”作为函告对象,帮助其了解熟悉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头羊”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我县于2017年开始对新上任部门一把手的机构编制函告工作,截至今年已连续开展函告工作7年。今年以来,根据领导干部调整情况,对1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函告,强化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二、聚焦函告内容,实现全面提醒。扎实推进政策性函告“四个一模式”。“一封信”即总体介绍机构编制工作,强调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县委编办的工作理念;“一本书”即摘录整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主要内容,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一宣传册”即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摘要,为领导干部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供依据;“一文件”即“三定”规定等机构编制文件,为部门对标规定履职尽责,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聚焦薄弱环节,推动规范管理。聚焦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精简用编的基本形势,以及巡视(巡察)、质效评估、专项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机构编制相关问题及风险点,要求部门自觉地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同时,将函告制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以实名制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对超空编、近三年人员退休情况等进行反馈,提升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前瞻性和统筹性。使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尽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松阳篇章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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