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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2025-01-23 15:04:55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点击数:

根据相关申请人申请,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拟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转移方式

1

兰有根

兰水女

宅基地使用权

象溪镇靖居口村金钟

松集建(92)字第520052号


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象溪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松阳县象溪镇雅溪口村坛上8号)

联系方式:0578-8803875

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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