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服务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4-06-27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四、省级法律依据 无 五、市级法律依据
六、县级规定
七、受理机构 中共松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八、决定机构 中共松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九、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无 十、受理条件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十一、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正副本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证明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登记机关要求上传的延缓情况说明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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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办理地点: 松阳县西屏街道白露岭A1号四楼县委编办; 十四、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单位在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https://www.zjssdj.gov.cn:8005/sydj/public/login/index.do)上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 | 即办 | 对变更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当场出具告知单,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 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出具告知单,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3、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 | 审核 | 即办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关于办理举办单位调整有关事宜的复函》(国事登〔2014〕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编办〔2007〕94号)等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 | 1、申请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变更决定;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变更决定。 | 送达 | 即办 |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备案时,及时领取证书。 |
十五、办理方式 网上申请 十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30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时限说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八、审批结果名称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回执) 十九、结果送达 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二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或者变更名称、住所以及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二十一、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8-8809583 二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8-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三、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松阳县西屏街道白露岭A1号四楼县委编办 受理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8-8809583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二十五、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次数说明:0
附录1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答: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被注销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并发布注销登记公告。经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事业单位法人终止。 2、问题: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解答: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3、问题: 如何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解答: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先网上递交相关材料,待网上核准通过后,再带相关纸质材料,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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