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松阳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文字版)
索引号:00266432_9/2025-00322     发布机构:松阳县水利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4 16: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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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版:2024年松阳县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年报(图解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年报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开内容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新设水利领域栏目,公开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河湖管理等内容,成为民众信赖的水利“百事通”。全年主要公开了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相关信息,共计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多渠实现公开方面。除少数上级明确指示不宜公开或需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媒体资源,全方位展示松阳水利发展成就,传递水利正能量。今年以来,已在“中国水利报”“浙江日报”“丽水日报”“浙江水利”等平台发表150余篇文章,其中包含松阳水利投融资工作的《“一滴水”如何撬动市场投资?看超万亿元水利投资的背后→》被央视新闻采播。

(五)监督保障方面。强化日常运维管理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审核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审核把关流程,依照信息公开相关标准,迅速清理错误链接以及重复冗余信息。同时主动将自身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常规操作的原则,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水利领域最新动态。在本年度,未出现任何因信息公开问题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欠佳。部分政务板块信息未能及时跟进政策动态与民生热点,更新滞后,无法满足群众对即时信息的需求。二是信息表述不够精准。部分公开信息存在诸如错别字、语义模糊等精准度问题,不利于群众理解政策内涵。三是队伍专业素养不均。个别科室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新要求、新规范领悟不足,致使信息报送质量不稳定,影响整体工作成效。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强化信息更新时效管理。建立信息更新定期巡检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政务板块信息,确保紧跟政策与热点动态,新政策出台或民生热点事件发生后,要求相关信息在24小时内完成更新。

(二)优化信息审核校对流程。制定精细的信息审核清单,明确各环节校对要点,从字词、语法、逻辑、政策依据等多维度把关。同时定期复盘典型错误案例,不断提升审核人员敏锐度,确保信息精准传达。

(三)提升队伍专业素养水平。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邀请业内专家授课,讲解最新要求、规范及实操技巧,同时建立内部学习交流群,随时分享优秀案例与经验,促进工作人员共同提升,保障信息报送质量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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