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和《松阳县地名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14〕106号)规定,现将拟命名为南城佳苑的地名名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
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216室
联系电话:0578-8809079
邮政编码:323400
附件:地名申请信息
申报单位 | 松阳县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名名称 | 南城佳苑 |
地名基本情况 | 位于松阳县水南街道独山区块,北临松阴溪,南临屏安东路。用地面积为53866.35m²,地上部分:107606.83m²,地下部分:47047.34m²。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为:26.68%。 |
命名理由 | 该项目取名为“南城佳苑”,名称含义:“南城”不仅带有地域上的指代,也是繁荣和温暖的象征。古诗词中,“南”常与光明、繁荣相关,如《楚辞·九章·哀郞》中“南陌旧游”,意指南方的美好景象。南城的名称不仅体现了松阴溪以南的地理位置,还暗合了“南山不可移,东隅已逝”的诗意表达,预示着稳定与持续的美好生活。“佳苑”一词是家园的指代, “佳”常用于形容美好的事物。例如《红楼梦》中“佳人”一词,体现了对美好事物的赞美。这个字暗合了对生活品质的高标准追求,表达了对居民美好生活的期许。“苑”取自中国园林,与优雅环境相关。如《长恨歌》中提到的宫殿园林意境,即为优雅生活的象征。故取名为“南城佳苑”。 |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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