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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松政通〔2024〕29号)

时间:2024-09-29 17:30:07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松阳县阳溪路(长虹东路路口段)拓宽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9月12日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封。结合征求意见及相关部门论证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修改,现将调整修改情况予以公布。

主要调整修改内容:

第七条房屋评估增加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确定”。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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