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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道路“减负”丨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整治私设“斜坡”行为

时间:2024-09-27 16:09:51 来源: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叶 辉 点击数:

擅自在市政道路上设置水泥斜坡看似方便,实则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9月27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建设部门开展私设“斜坡”集中整治拆除行动。

拆除现场,施工人员利用镐头机等专业工具设备,对沿街违规私设的“斜坡”进行逐一拆除,并及时将现场垃圾清理干净,恢复道路整洁通畅。同时,执法人员向沿街商铺进行宣传引导,讲解私自设置“斜坡”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主动杜绝此类行为。

截至目前,已依法拆除路沿“斜坡”19处,清运浇筑水泥残渣4车。下一步,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普法和巡查整治力度,全力强化对擅自在市政道路上设置水泥斜坡的长效化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切实维护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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