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各企业申报、属地单位初审、县经济商务局相关科室核查、松阳县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给予以下企业享受2023年度生态工业政策(数据校核类)第一批和生态工业政策(资格定补类)第二批奖补资金1653.5万元。
现向社会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到2024年10月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78-8801085、0578-8802891,联系人李丽萍、王康。
附件:附件:2023年度生态工业政策(数据校核类)第一批和生态工业政策(资格定补类)第二批奖补资金明细表.xlsx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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