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加大低收入农户职业教育政策扶持力度,解决因学致贫问题,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4年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子女。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按每学年给予每生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需提供子女就读学校在读证明、户口簿等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松阳县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并填写《松阳县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经乡村二级同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教育局对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并将助学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四、申报材料
(一)《松阳县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包含户主页与学生页);
(三)就读学校在读证明(可提供学生学籍卡、在校生档案信息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在松阳县域范围内就读的低收入农户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出具,不必单独开具在读证明。
五、其他要求
助学补助按学年申报,请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于2024年10月21日前将附件1(纸质材料)、附件2(电子表格)、公示照片和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沈聪英处,联系电话:8062531。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人员排摸,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
附件:1.松阳县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附件1.docx
2.松阳县2024年度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xls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