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松创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松阳县总部经济园区招引协议》项目支持政策条款。经审核:
2024年二季度,浙江浦逸工贸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40109亿元,应奖励9148.14元;浙江州稽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92903亿元,应奖励20002.98元;迅仿凌创(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丽水松滨贸易有限公司完成含税销售额0亿元,应奖励0元。综上所述,应兑现奖励资金合计为29151元。
特此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松阳县经济商务局贸易科。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9日
联系方式:0578-8063547。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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