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拟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4-09-19 16:21:35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松农发〔2023〕174号)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前期已申报贷款贴息的企业补助再次核对,现补充公示如下:

浙江香巴佬食品有限公司属丽水市农业龙头企业,经核算、各部门审核确认不存在不予贴息的情况,各笔贷款按照1.3%贴息,拟贴息金额50万元。

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02206。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