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松阳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4.24亿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亿元、省市补助收入32.46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782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6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80亿元、上年结转资金7.9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亿元、调入资金16.0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6.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7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5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74.2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亿元、上解省支出2.5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841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1320万元、当年结转结余3.94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我县财政总收入17.08亿元,同比增长(下同,简称“增长”)11.64%,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亿元,增长8.5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7%,其中:税收收入8.01亿元,增长9.95%,完成年度预算的96.58%;非税收入2.87亿元,增长4.69%,完成年度预算的113.2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情况:国内增值税(50%部分)3.9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6.05%。企业所得税(40%部分)1.1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0.56%。个人所得税(40%部分)41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2.04%。耕地占用税23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6.47%。契税78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0.14%。其他各项税收收入合计1.58亿元。
非税收入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4091万元,专项收入1.03亿元,罚没收入5825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16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36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5亿元,增长15.03%,完成年度预算103.70%。其中,县本级支出30.18亿元, 增长10.5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公共安全支出2.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教育支出7.9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卫生健康支出4.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节能环保支出1.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城乡社区支出5.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农林水支出11.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5.17%。交通运输支出6.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住房保障支出83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其他各项支出合计2.5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53.92亿元,其中: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5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22亿元,上年结转资金1.22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53.9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3.90亿元,调出资金16.0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上解上级支出13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0亿元,当年结转结余1.51亿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7.83亿元,同比下降5.08%,完成年度预算96.99%。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0.57%。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1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9.9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0.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8.54%。其他各项收入合计238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33.90亿元,同比下降0.24%,完成年度预算96.11%。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7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4.28%。污水处理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3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5.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6.58%。其他项目支出合计2.06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社会保险四项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收入5.54亿元,支出5.5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70万元。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
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四项基金总收入5.54亿元,同比下降8.42%,完成年度预算89.14%。其中,保费收入2.5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2.76亿元,利息及其他收入189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1.9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7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3.75%。工伤保险收入61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9.1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64.1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我县社会保险四项基金支出5.57亿元,同比增长14.90%,完成年度预算109.5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1.8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0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19.85%。工伤保险支出67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5.0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6.23%。
(四)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391万元,其中: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39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7万元,当年结转结余4万元,调出资金3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2万元,同比增长21.29%,完成年度预算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17万元,同比增长95.20%,完成年度预算99.61%。
(五)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5.28亿元,比上年增加16.68亿元。
2.结构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95.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6.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8.89亿元。
3.使用情况。
2023年,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8.22亿元,其中:市政建设2.43亿元,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6.12亿元,交通运输6.71亿元,农林水利建设0.2亿元,其他2.76亿元。
4.偿还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34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
(六)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2023年我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02亿元,同比增长19.92%,其中中央、省补助收入23.25亿元,市补助县收入7744万元。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54亿元,同比下降8.93%,其中中央、省补助收入7.2亿元,市补助县收入4514万元。
(七)“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我县“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698万元,决算支出为1691万元,同比增加2.45%,完成年度预算99.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以及出国(境)交流活动有所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544万元,同比增长2.45%,完成年度预算10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114万元,同比下降0.62%,完成年度预算99.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购置数量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18万元,同比下降8.62%,完成年度预算91.3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减少;车辆运行经费796万元,同比增加2.98%,完成年度预算100.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年限较长维修费较高;)因公出国(境)费33万元,同比增长100%,完成年度预算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交流活动增加。
二、重点部门决算情况
(一)县审计局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决算收入724万元,同比增长13.02%,完成年初预算1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万元。决算支出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基本支出601万,项目支出123万元。县审计局当年收支平衡。
2023年,县审计局“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同比下降42.30%。
(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算收入2.88亿元,同比下降41.12%,完成年初预算257.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6万元。决算支出2.88亿元,同比下降41.13%,完成年初预算257.13%。其中:基本支出1291万元,项目支出2.75亿元。收支相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当年结转结余6万元。
2023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下降23.38%。
(三)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县人民法院决算收入4229万元,同比增长3.37%,完成年初预算99.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1万元。决算支出4212万元,同比增长4.0%,完成年初预算98.77%。其中:基本支出 2998万元,项目支出1214万元。收支相抵,县人民法院当年结转结余17万元。
2023年,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支出39万元,增长568.27%,主要是上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在三公经费中列支,基数较小。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算收入3147万元,同比增长4.68%,完成年初预算93.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万元。决算支出3147万元,同比增长4.68%,完成年初预算93.33%。其中:基本支出2565万,项目支出582万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年收支平衡。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公”经费支出39万元,增长2.40%。
三、2023年预算执行工作情况
(一)切实推动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坚持“大财政”理念,强化部门沟通配合,抓牢税收收入、土地性收入等重点收入主动权。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8亿元,比上年增长8.51%,其中:税收收入8.01亿元,增长9.95%。二是聚财争资实现新高。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紧跟重点支持领域,加强纵向对接横向沟通,形成全县合力,全年累计争取省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3.11亿元,增长9.27%。全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8.22亿元,增长37%,新增债券额度位居全市第四。三是财政支出承压前行。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切实防范“三保”风险。全年“三保”支出17.54亿元,“三保”支出保障率达100%。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持续开展两年以上结余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全年清理回收资金6105.76万元,统筹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二)全力支持民生事业持续发展。全年投入民生类重点支出51.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29%,增长16.14%,集中财力保障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紧紧兜牢社保民生底线。全年社保支出8.0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浙丽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卫生健康支出4.97亿元,有效探索“一老一小”“一远一近”“一急一慢”医疗暖心服务模式。二是严格落实教育保障投入。全年教育支出7.93亿元,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全面启动,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空调进食堂民生实事项目。三是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文化支出1.27亿元,支持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百姓健身房等惠民文体场馆建设,高腔传承中心、黄家大院展陈馆、张玉娘诗文馆等重点文化场馆改造提升。
(三)扎实迈向共同富裕建设之路。一是推进两大改革试点项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和省财政厅“水墨小港”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已进入项目尾声,带动大东坝镇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5%以上。共同富裕乡村试点进展顺利,五个共富试点村的建设项目总体进度达80%以上。二是谋划百万家庭奔富行动。制定完成《松阳县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围绕茶产业和文旅产业两大支柱产业,通过构建茶产业培育壮大集成政策和文旅发展集成政策,做好富民增收、乡村振兴等“大文章”,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三是创新金融助力共富产品。创新推出“政保共担贷”,与省担保公司、农商银行合作设立政银担风险池基金,向县域科技型企业提供4亿规模的融资服务。
(四)创新驱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出台《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松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切实提高财政性投资评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成功构建“事前、事中、事后”有机衔接的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形成“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全年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率100%。三是完善国有企业资金监管体系。国有企业二轮改革顺利完成,成功搭建“2+3”国有企业框架。增设财务总监制度和外派监事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国企的全面监管。建立国企“资金池”,实现国有企业存量资金整合归集、集中管理。
四、2023年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对策
2023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但受宏观经济大形势影响,我县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坚实,税源基础不牢固,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二是财政刚性支出规模持续扩大,支出结构有待优化,支出效益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预算执行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税收收入组织长效机制,积极培育优质税源,坚持应收尽收、堵漏增收,紧盯“税占比”这个核心指标,不断提升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二是扎实做好组织政府性基金收入工作,从土地出让、土地折抵指标、国有资产盘活等多渠道发力,做好谋划,保障县级财力。三是继续抓好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各项“压减”指标,从严控制各项预算追加,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四是进一步提高财会监督检查的精准性,积极探索与纪委、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检查模式,提高财会监督震慑力;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政府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
松阳县乡镇按部门管理,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二、2023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重大项目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2023年对松阳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等4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核减预算资金1718万元,提出合理性建议10余条。二是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未编制绩效目标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2023年全县各预算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1589个,编报、审核率达100%,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三是积极推进绩效跟踪监控工作。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对40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核减项目资金1488.74万元。四是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园林维护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对科技治堵等53个项目开展财政抽评,评价规模35263万元,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2个,良的项目28个,中的项目16个,差的项目2个,通过评价推动政策重新修订和改进项目管理,并核减部分项目次年预算资金1237.12万。
三、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情况
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对《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政策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政策基本情况
绩效目标:松阳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主要包含自然农发基地等20条扶持方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要实施单位,引导主体自主申报,助推乡村农业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松阳打造“有机农耕强县”奠定基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兑现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扶持资金共计1,082.19万元,其中:推广商品有机肥9,810.69吨、购置农机3,108台、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5个、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6家、三品认证8家13个产品、“丽水山耕”品牌认证6家、参与起草市级地方标准1家、打造营销平台5家、推进品牌建设1家、支持参展活动商家55家。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
(二)政策效益
1.松阳生态农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基本能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地方增收。松阳县2021年GDP增长5.4%,2022年GDP增长7.3%,2023年前三季度GDP增长9.4%,预计全年增速8%以上;松阳县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率7.4%,2021年农民收入增长率12.5%,2022年农民收入增长率8.2%。
2.松阳生态农业扶持政策的品牌建设、SC认证成果奖励基本能使2022年度生态农业发展带头行业逐年增加,从2021年的2家增到2022年的4家。
(三)评价发现问题
1.政策宣传贯彻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覆盖面不广,知晓度不高。
2. 政策采取年初申报立项、年中检查指导、年底验收奖补,从申报、审批到发放,用时较长,存在跨期支付的情况。
3. 政策可行性不高,适用性不强。松阳生态农业扶持政策的扶持类型有自然农法基地等20项,但自2020年松阳生态农业扶持政策印发实施以来,只有效执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等8项扶持政策,占总项数的40%。
4. 政策相似性较高,不具有特定作用和专一性;
5. 政策兑现资金分布较集中,部分项目奖补资金占比过高。
(四)相关建议
1. 建议采取多渠道宣传,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
2. 简化流程,及时审批兑现;
3. 提升扶持政策可行性,提高扶持政策落地覆盖率;
4. 重新修订政策,使其具有特定作用和专一性,避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