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印发松阳县关于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业态扶持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4-20771     发布机构:县住建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3 10: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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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4/9/13/art_1229567257_2529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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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松阳县委、县政府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工作摆重要的战略高度来推进,积极探索文化引领的活态保护,系统开展保护传承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我县将传统文化与现代产业深度融合。一方面,通过引入文化旅游、文创产品、手工艺体验等项目,让游客在游览中亲身体验松阳的独特魅力,感受那份穿越时空而来的文化韵味。不仅丰富了旅游业态,也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

我县还注重挖掘和整理散落在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与非遗传承人的合作,支持他们开展传承教学、技艺创新等工作,确保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能够得到有效传承和发扬光大。

群众也渴望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并提升旅游环境,同时希望街区振兴能带动就业和经济。我县为此出台了实施意见。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的文化名片,也是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为此,需制定扶持政策,将历史街区打造成集文化体验、休闲旅游和商业活动于一体的综合区域,激发街区活力,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二、实施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21年第24号国务院公报)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第26号国务院公报)

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4.《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三、实施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本实施意见出台的内容主要有六个:

1.补助范围:(1)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中的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2)明清老街沿街范围,沿溪路以北紫荆路以南(溪滩路-南直街-人民大街-北直街);(3)古市千年古城核心区沿街范围,城头街城门楼至下街潘氏宗祠。

2.补助对象:(1)列入松阳县非遗名录的传统业态(不包括特色小吃及餐饮业态);(2)其他手工艺及文创业态;(3)列入松阳县非遗名录的非遗传承人经营的非遗小吃。

3.补助金额:(1)将传统业态补助金额16000元/年。(2)其他传统手工艺及文创业态补助金额16000元/年。(3)新增非遗传承人经营的非遗小吃,补助金额5000元/年。   

4.非遗传承人师带徒补助内容:

(1)师带徒范围:师傅是指在政策补助区域范围内开展业态经营,且被列入松阳县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徒弟为正式签约的专职学徒。

(2)师带徒要求:县文广旅体局牵头负责师带徒考核,每年度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徒弟需基本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能独立完成所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表演或制作,且常态化参与业态经营。鼓励传承人直系、旁系年轻亲属参与师带徒传承。徒弟年龄以签约时间为准。

(3)师带徒补助标准:师徒正式签约前需经审核公示。给予师傅带徒奖励每年每名1万元,奖励不超过2人。徒弟在学习期间,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最高可获得1万元、1万元、3万元补助。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徒弟,以上补助标准按最高第一年不超过4万元、第二年不超过5万元、第三年不超过6万元发放。

5.业态经营场所改造补助标准。按照传统风貌改造的,按门面立面改造面积给予 300 元/平方米补助,每户房屋只享受一次门面、立面改造补助。

6.非遗演艺补助。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根据县文旅、建设等部门要求开展相关文旅演艺活动的,按照80元/人/场或300元/人/天给予补助。

四、实施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1.通过明确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业态扶持政策,能够有效促进传统商业、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活化中来。

2.通过扶持政策,可以引导街区内的业态向更加多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消费者,带动地方经济的繁荣。同时,这也有助于提升街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松阳县打造一张独特的文化名片。

3.通过鼓励和引导商户开展与历史文化街区特色相符的经营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还能增强居民对本土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此外,随着街区环境的改善和业态的优化,居民的生活品质也将得到显著提升。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方式:0578-807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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