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松阳校区职业教育实训大楼及附属工程(校园大门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总平及方案公示
索引号:00266426_5/2024-20383     发布机构: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8 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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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

丽水学院松阳校区职业教育实训大楼及附属工程位于松阳县水南街道潘村区块文教院区内,项目用地面积166267.5平方米,占地面积26002.57平方米,建筑面积79252.96平方米,建筑密度15.64%,容积率0.44,绿地率40%,其中本次新建校园北门占地面积438.42平方米,建筑面积264.61平方米,校园西门占地面积122.96平方米,建筑面积111.35平方米,校园南门占地面积116平方米,建筑面积58平方米,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总平及方案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

2024年8月8日——2024年8月18日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

2、现场公示:项目现场附近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信件寄往“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虹东路2号

邮编:323400,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8-8803937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8日

总平面:

建筑图:

效果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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