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纠纷发生在购物、餐饮、教育、旅游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近年来,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消费纠纷也逐渐增加。今年以来,松阳县局充分利用行政调解、ODR企业等方式多元化解消费纠纷,高效处置各类投诉举报,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文以松阳县2024年半年度投诉举报数据样本为例,深入浅出分析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下的投诉举报现状,探索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投诉举报高效处置模式的建立提供参考。
一、2024年半年度投诉举报数据基本情况
(一)综合情况。2024年上半年,松阳县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825件,同比增长6.3%。其中投诉件473件,同比增长16.5%;举报件352件,同比下降4.9%。共计涉及争 议金额10.33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金额6.93万元。按来源分类,微信小程序177件,互联网平台207件,APP135件,“民呼我为”平台205件;来电来人来信101件。
(二)消费投诉情况。上半年,全县共接收消费投诉473件,同比上升16.5%,按时初查率100%,按时办结率100%;投诉调解成功率42.45%;挽回经济损失约6.93万元。按对象分类:1、商品类投诉件428起,占比90.5%,前五依次为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首饰、文化、运动用品;2、服务类投诉件45起,占比9.5%,前五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按问题分类:1、食品安全问题171件;2、不正当竞争问题86件;3、质量问题77件;4、售后服务45件;5、标准化问题35件。
(三)举报具体情况。上半年,全县共接收举报件352件,同比下降4.9%;按时核查率100%,核查立案33件,核查立案率9.4%,同比上升32%。从客体类别分析,商品类举报325件,占比92.3%;服务类举报27件,占比7.7%。举报量前五的客体如下:1、食品274件,占比77.8%;2、家居用品21件,占比5.9%;3、化妆品6件,占比1.7%;4、服装鞋帽5件,占比1.4%;5、卫生用品2件,占比0.56%。按问题分类:1、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举报100件,占全部举报的28.4%;2、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88件,占全部举报的25%;3、不正当竞争行为举报58件,占全部举报的16.5%;4、广告违法行为举报30件,占全部举报的8.5%;5、生产许可违法行为的举报13件,占全部举报的3.7%。
二、2024年半年度投诉举报特点分析
(一)消费投诉主要特点
一是食品安全领域形势依然严峻。食品类和餐饮服务类纠纷居高不下。上半年,全县共接收食品类投诉306件、餐饮服务类投诉23件,共计占整体诉求总量69.6%;其中涉及食品安全171件,占该两类诉求总量51.9%。消费者主要反映标签标示、食品过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以及餐饮店卫生状况欠佳、外卖食品吃出异物等问题。
二是服装鞋帽行业投诉量有所上升。上半年,全县服装鞋帽类投诉46件,同比增长48.3%;其中,网购类投诉46件,占该类诉求总量100%。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家售后服务差、产品质量不合格、未按约定发货等问题。
三是网购领域投诉举报占比较大。上半年,全县接收网络消费投诉372件,同比增长19.6%。消费者主要反映在食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等领域。反映问题主要是产品质量、虚假广告、食品安全、售后服务等问题。
(二)举报主要特点
一是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居高不下。上半年,全县共受理质量类投诉举报100件,同比增长49.2%。主要包含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标准;违反产品标识规定;服装、鞋帽出现质量问题。
二是违法广告问题下降明显。上半年,全县广告违法行为举报30件(同比下降120%),主要包含使用“最大”“顶级”等极限广告用语、广告含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内容、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投诉举报热点问题分析
(一)食品类问题形势严峻,投诉举报占比超50%。上半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825件,涉及食品(包含烟酒饮料)投诉举报609件,占比73.8%。主要原因:一是该县积极推进茶叶电商发展,上半年,共受理茶叶及相关制品类投诉举报357件。根据投诉举报涉案金额反映,大部分茶叶产品在线上销售价格低廉,职业索赔人需承担经济风险较小,导致茶叶类投诉占比大。二是茶叶属于食品大类,食品安全十倍赔偿标准让标签问题、广告等成为他们的主攻方向。由于对茶叶(精制茶、毛茶)认定误区,导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与《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中关于标签问题成投诉举报重点。如包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物上标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即符合《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规定,而职业索赔人却认为食用农产品就是预包装食品并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赔偿十倍的要求。
(二)未成年人网络消费亟需强化协同共治。上半年,共受理关于未成年人直播购买盲盒卡片投诉5件,由于目前监管范围内还没有对直播间拆卡行之有效的办法,调解成功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是“直播拆卡”,商品已经在直播间内同意代拆,一经拆卡无法二次销售。如果申请平台介入,需要其自行举证,申诉退款难上加难。二是根据《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以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但是,从基层执法过程中发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家常常用默认勾选方式替代消费者确认环节。
四、建立高效化投诉举报处置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工作考核和工作指导力度。积极开展合规性抽查,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合规、合情、合理闭环。健全投诉处理质量回访制度,增强消费者获得感。
(二)加强行政指导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加强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减少消费纠纷溢出,并积极指导推动辖区投诉举报量靠前的企业开通投诉处理“绿色通道”,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调解、自行和解。
(三)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的联动配合,进一步完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敲诈勒索、诈骗等行为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刑事案例的震慑作用。
(四)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建设。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推动经营者主动履行商品质量、公平交易、消费维权等主体责任,着力提升经营者诚信自律水平,更好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